網絡平臺購買游戲賬號,賣家多次要求補差價,最終未交付賬號亦拒絕退還錢款,買家錢貨兩空,法院該如何判?
基本案情
謝某通過二手平臺向楊某購買游戲賬號,因楊某的二手平臺賬戶異常,無法正常交易,遂通過其他社交平臺簽訂游戲賬號合同。謝某選好賬號并付款后,楊某陸續以購買的賬號異常無法出售及推薦其他優質賬戶為由,讓謝某多次補差價。一段時間后,楊某又稱和謝某簽署合同的公司未給予游戲賬號,致使其一直無法將賬號交予謝某,并表示要起訴該公司,便向謝某借款2千余元用于起訴。雙方多次溝通,楊某一直未向謝某交付購買的游戲賬號或退回錢,因和某公司簽署的賬號合同是由楊某提供,以及一直以來的錢皆是向楊某轉賬的,故謝某將楊某起訴至法院。
裁判結果
英德法院審理后認為,謝某、楊某通過信息網絡就網絡游戲虛擬賬戶交易達成一致,雙方構成信息網絡合同關系,該合同內容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謝某已向楊某支付交易對價,楊某依約應向謝某交付網絡游戲虛擬賬戶,但楊某拒不交付,其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經核實謝某購買游戲賬戶的錢以及借于楊某的起訴費合計3千余元,故判令楊某向謝某返還3千余元。
法官提醒
根據民法典規定,游戲賬戶系網絡虛擬財產,具有財產利益屬性和一般商品屬性,與傳統財產均受法律保護。群眾通過非正規交易渠道進行虛擬賬戶交易,無法保障交易安全,建議進行網絡虛擬財產交易時,提高警惕,通過正規交易渠道或平臺進行虛擬財產交易,并保留合同、付款記錄等證據,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來源:英德法院
編輯:羅雯婕
校對:趙彩紅
審核:肖珍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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