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人活著的意義,那就必須得說說趙作海。
對,就是那個蒙冤坐牢11 年、結果被發現是冤枉了的河南商丘人趙作海。
今年 3 月 23 日,也就是不到兩個月之前,趙作海因病去世,終年 73 歲,結束了他苦難的一生。
他的一生,可以用三句話概括:
46 歲之前就是個農民。
46 歲被控殺人,入獄,被判死緩。
57 歲出獄,得到了 65 元的國賠金。
61 歲,這筆錢被全部騙光,一毛不剩。
73 歲因病離世。
趙作海1952年出生,大約在70 年代結婚,生育了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
他被控殺人的原因,是因為他與同族的趙振裳有過節,兩人關系一直不好。
1997年10月30日,兩人又發生了爭執。晚上,趙作海在村民老杜家閑聊,趙振裳拿了一把菜刀追過去,朝趙作海頭上砍了一刀,然后連夜收拾行李,帶著400元跑了。此人從此失蹤,十年間沒有了音信。
但當晚的事情過后三個月,即1998年2月,趙振裳的侄子跑去報案,竟然說趙作海殺了他的叔叔。
一開始沒人當回事。
但是第二年,1999年,村民在一口廢機井里發現了一具無頭無腳的半截子人體殘骸。趙振裳的家人信誓旦旦說這個被害人就是趙振裳。
46歲的趙作海于是被當做兇手,抓進了號子。
在當地一伙六扇門人員的刑訊逼供之下,趙作海熬不住打,認了罪。
他在監獄里一定很懊惱:不但白白挨了一刀,還被人污為殺人犯;不但自己被判了死緩,還連累老婆被抓,四個兒女流離失所,無人教養。
但是他無處伸冤。案子判決之后,除了他全家,其他跟這個案子有關的人,全都安逸了。
誰知到了2009年,也就是趙作海坐牢 10 年之后,那個被大家都以為早就死透了的趙振裳突然回來了!
這下可炸了大鍋。
既然趙振裳沒死,那個機井里的半截子受害人是誰?
中原省的全體六扇門人員都在為這個案子忙碌,案件很快有了結果。
原來,死者是商丘睢陽區包公廟鄉十字河村東五組村民高某。
他原本在山東菏澤做月餅生意,因瑣事與同行、柘城縣老王集尹樓村的李海金有了矛盾。李海金為了搶生意,竟然打算殺了高某。
1998年9月12日晚,李海金找來兩個殺手(商丘睢陽區張莊村人的楊明福和張祥良),三人合伙殘忍將高某殺害、肢解,然后丟進廢棄的機井里。還將三只石磙丟下去,死死壓住了其遺體。
他們作案后提心吊膽了一陣子,直到趙作海被抓去當了替罪羊,這才長舒了一口氣。
誰知2010年5月8日,趙作海竟然被無罪釋放。
得知趙作海被無罪釋放的消息,這三人慌了,四散潛逃,這才露了馬腳。
元兇被抓,受了冤屈的趙作海出獄,同時拿回了 65 萬元的國賠金。
你以為他的悲慘人生就這樣到頭了嗎?這才哪到哪,一切剛剛開始,后面還有一道道 36 計在等著他上當。
出獄后的趙作海,中的第1計,是美人計。
首先,因為前妻早已改嫁,他覺得自己得有個家,身邊得有個女人。
他相中了一名將近60 歲的、帶著三個女兒的李大媽。李大媽打扮時髦,生活講究,很是洋氣,讓老趙覺得很有面子,于是捉急忙慌地跟她結了婚。
只要漂亮大媽肯對他笑一笑,趙作海就覺得做什么都值得。
這種純屬為了彌補自己人生缺憾的做法,招來的只能是無盡的麻煩。
趙作海中的第2計,是趁火打劫
2011年,李大媽拖著趙作海,當了一回所謂的西部大開發秘密工程的投資人,本以為從此躺賺,誰知道結果竟然是深陷傳銷,17.5萬元瞬間就沒了蹤影。
人是抓住了,可是錢沒了!
這一折騰,趙作海的國賠金,轉眼只剩下不到 48 萬。他有點慌了!
趙作海中的第3計,是笑里藏刀。
剩下的錢,他先是花了不到 10 萬,給大兒子娶了媳婦。
然后他又給自己辦了一場婚禮。
再然后據說大兒子又借走了他一筆錢。
2012年4月,趙作海在商丘開了個小旅館,8個多月后倒閉,凈賠了4萬元。
就這樣,也就一兩年時間,65 萬國賠金只剩下了 20 多萬。
趙作海中的第4計,是釜底抽薪。
2012年,趙作海將僅剩的20萬元,再加上那幾年打工賺的 20 萬,合計 40 萬元,慷慨地交給了商丘一家投資公司,圖的是每月2%(大概 8000 元)的回報。
他圖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琢磨的是他的本金。兩年后,該公司沒了,趙作海的錢,賠得一干二凈!
2014年,當地安排趙作海在商丘當環衛工。見慣了大錢的趙作海嫌1200元的工資太低,還辛苦,辭職不干。
商丘方面又為趙作海夫婦安置了房子,重新給他安排了一份非常輕松的抄水表的工作,每月1800元。
這一回,他很滿意。當地也舒了一口氣。
2025 年,趙作海因病去世。
當地主管部門長長地松了一口氣,再也不用為了安撫他而絞盡腦汁、花錢出力了!
趙作海這一生,圖的是什么?是來人間渡劫的嗎?
因為他的案子,妻離子散,子女無法得到教育,喪失了人生的發展機遇,敗在了起跑線外。
他自己先是坐牢,再是受騙,最終窮困到老。但是禍害他的那些人,卻都得到了各自的利益,盡管在事發后有人因此入獄,那點懲罰其實也是無濟于事。
所以他的一生,就是來替別人擋刀的?
他的案子,改變了法律進程?
中原省將趙作海無罪釋放的5月9日定為“錯案警示日”,每年開展案件反思與整改活動,并啟動“萬起案件大評查”行動,重點排查四類易錯案件(如長期羈押、申訴不止的案件)。
2010年至2013年,河南省共對116名被告人宣告無罪,反映出糾錯機制的實效6
他的經歷,體現了社會上我們能看到的所有人性中所有的惡?
這個話題,不能再說了,相信各位看客有自己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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