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時候要保持車距,走路的時候也要保持距離,即使走在前面的人回頭轉身撞到你,假如對方摔倒受傷了,你也要賠錢。
近日,山東青島電視臺的一檔普法欄目中,李滄區(qū)的韓法官分享了一個案件,沒想到卻引起了軒然大波。
事情的經(jīng)過是這樣的,60歲的大媽一邊打電話一邊走路,大媽的后面還有一位行人王先生,不知道怎么回事,往前走的大媽突然轉身往回走,也許大媽另有事情,所以要往回走了,但這一轉身就撞上了在她身后的王先生。
年輕的王先生被大媽撞了一下,重力比較穩(wěn),所以沒有摔倒,但大媽匆忙的轉身過程中,突然撞擊到了王先生,導致大媽重心不穩(wěn),摔倒在地。
王先生看到大媽摔倒在地,受傷不輕,都不能自行起身,好心的王先生連忙把大媽送去醫(yī)院,因為王先生覺得自己沒有撞人,是大媽自己撞上來的,就好心把大送到醫(yī)院去。
王先生把大媽送到醫(yī)院后,經(jīng)過檢查,大媽因為摔倒而導致脛骨骨折,造成了十級傷殘。大媽的家人覺得是王先生的錯,向王先生索賠18.8萬元,王先生覺得很冤,不愿意支付這個錢。
經(jīng)過法官的多次調解,大媽是在前方?jīng)]有突發(fā)情況下轉身,也存在了一定過錯,但是王先生也存在著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所以兩人都要承擔一部分責任,最后達成一致協(xié)議,由王先生賠給大媽7萬塊錢,案件因此也圓滿解決。
法官把這個案件拿來做普法,意思就是讓大家在生活中的時候要多加注意,在行走的時候也要保持安全距離,但沒想到竟然被吞噬了,青島文旅又白干了。
網(wǎng)友們看到這樣的結果,想到了2006年江蘇南京的王浩法官審判的一起扶人案件,王浩法官說“不是你撞的,你為何要扶?”
有網(wǎng)友說青島韓法官繼承了南京王浩法官的第二,必將名垂青史。
還有網(wǎng)友說,感謝青島法官,又多了一種碰瓷方式,現(xiàn)場有行人安全距離提示嗎?
韓法官將為社會帶來新一輪“躲避老人風”,比當年的王浩法官掀起的“不扶老人風”一點不遜色。
卡里沒有7萬塊,去不了青島旅游了。青島又一次上熱搜,上次的退役軍人小林事件不知道后來是什么結果。
老年人可以創(chuàng)業(yè)了,思路打開了,錢就來了。
還有網(wǎng)友說,不用買社保了,我老了要去青島旅游。
隨著網(wǎng)上的輿論越來越大,有細心的網(wǎng)友發(fā)現(xiàn),青島中院的評論區(qū)關閉了,甚至連青島高院和青島公安的評論都關閉了。
不僅如此,網(wǎng)友們還發(fā)現(xiàn)青島中院連夜刪除了關于這件案件的文章,現(xiàn)在已經(jīng)文章顯示不見了。
韓法官一句話,又帶來發(fā)展經(jīng)濟動力,青島政府正考慮加寬所有馬路,人行道,橋梁等基礎設施。
為法官點贊,他做到了溫故而知新,疫情期間安全距離是一米,大家都預判中國即將進入老齡社會。他做到了提前警示的典范,就是安全距離是多少沒有說明。
真的又是長知識了,走路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
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能不出門盡量不要出門,特別是人多的地方少去。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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