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
機動車環境監管的意見》
依法懲治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重型貨車環境違法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稱“九部門”)下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的意見》(下稱《意見》),對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和環境監管作出指引。
《意見》明確,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交通運輸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等要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案件移交、源頭追溯等工作機制。依法追究生產、銷售、使用作弊器,以及破壞、篡改OBD(OBD指車載自動診斷系統)或污染控制裝置的相關方責任。對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加強跨區域合作和行刑雙向銜接,健全聯合掛牌督辦和制發典型案例等制度,完善證據轉換等雙向銜接機制。
《意見》指出,推動完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環境違法認定情形標準與規則,明確破壞或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裝置、使用作弊裝置等違法行為責任。相關部門要積極為刑事案件辦理提供專業支持。對檢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提出專業支持需求的,相關部門應當積極支持。
機動車不達標排放是當前大氣污染治理的短板弱項,也是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關鍵突破口。2024年9月,生態環境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部署開展全國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第三方機構專項整治,成效顯著。
為鞏固專項整治成效、推動《意見》貫徹落實,日前,九部門聯合召開全國機動車環境監管工作會議,聚焦第三方機構這一關鍵環節,圍繞重型貨車這一重點領域,立足建立長效機制這一根本,對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作出動員部署。
最高檢普通犯罪檢察廳有關負責人在與會發言時表示,檢察機關刑事檢察等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把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和環境監管作為重要任務抓緊抓實。充分運用走訪咨詢、實地查看等方式,借力“外腦”,高質效辦好涉機動車環境監管相關案件。善于發現、總結案件反映出的機動車監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時通報有關單位或者提出檢察建議。加強與法院、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協作配合,完善信息通報、證據銜接、案件移送等機制,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記者: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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