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有一IP地址為上海的女子發布帖子稱自己在乘坐滴滴網約車時,被聾啞司機偷拍了自己在車內的視頻,并被上傳到了某短視頻平臺,視頻被轉載到另一平臺后獲得了大量點贊。該女子的熟人發現后將該情況告知女子,女子這才知道自己在車內被錄像。
女子所發帖子截圖
女子在帖子中表示自己在乘車時知道是聾啞司機,還打賞了10元錢。“司機在車里除了滴滴公司的監控外,另外裝了一個360度的監控。平時會拍攝很多女乘客視頻,配一些低俗的標題引人眼球。”女子表示該司機在某平臺兩百多條視頻全是女乘客的監控視頻。
該司機在某平臺兩百多條視頻全是女乘客的監控視頻
女子隨后在帖子中表示,自己聯系了滴滴客服,滴滴客服的處理方式為讓該司機刪除了與女子相關的視頻,“司機只刪了置頂我的視頻,其他視頻一條沒刪,甚至還留著另一條置頂視頻。”
5月10日,該女子告訴記者,“司機偷拍過兩百多個女生的視頻。”對于記者的其他問題,截至發稿,該女子暫未回復。記者查詢網傳該司機個人賬號,發現該司機已清空自己賬號的全部內容。
網傳聾啞司機個人賬號已清空
滴滴客服告訴記者,“車內錄音錄像是平臺安裝的,司機是不允許私自安裝錄像設備的。”客服表示,不論是司機私自給乘客拍照或者錄像,“都是侵權的。”同時滴滴客服表示將去核實此事,“核實成立的話,會嚴肅處理。”
對此,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雖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并未明確禁止網約車車上安裝監控設備,但是安裝和使用監控設備過程中,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則,不能侵犯乘客的隱私等合法權益。
在本案中,網約車司機私自安裝攝像頭,目的是窺探乘客隱私,將監控視頻用于非法目的、泄露乘客個人信息,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該司機侵犯了女生的肖像權,隱私權。根據《民法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司機未經允許拍攝女乘客車內視頻并上傳,屬于公開他人私密信息,侵犯了乘客隱私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屬于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如果司機涉及有大量偷拍視頻,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女子因此遭受嚴重精神損害的,還可要求司機和滴滴平臺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來源 |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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