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0日訊 如今,新能源汽車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出行選擇。然而,部分駕駛人誤將輔助駕駛等同于自動駕駛,由此引發了不少交通事故。日前,山東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五支隊張店大隊公開了一起“過度依賴智能輔助駕駛導致交通事故”的案例。
事故發生在“五一”假期期間。5月1日23時15分,一名男子駕駛新能源汽車從河南鄭州前往山東威海旅游,當車輛途經青銀高速淄博段時,突然加速徑直撞向前方車輛。追尾瞬間,智能輔助駕駛系統緊急切換至人工模式,劇烈的震動驚醒了駕駛員。事故發生后,兩車行駛至青銀高速淄博收費站報案。民警調取車輛行駛記錄儀發現:事故發生時,該車正以每小時140公里的速度在道路上疾馳,且處于定速巡航狀態。據了解,肇事駕駛員長途跋涉,僅在東平服務區短暫休整。民警判斷,由于長時間、長距離駕駛,該駕駛員精神較為疲勞,在駕駛過程中過于依賴智能輔助駕駛,從而引發了此次交通事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這名駕駛員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山東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五支隊張店大隊蒲昊天說:“輔助駕駛雖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駕駛負擔,但駕駛員絕不能因此放棄對方向盤的主動控制與車輛監管。開啟智能輔助駕駛時,要隨時準備接管車輛,不能有分心、玩手機、疲勞駕駛等危險行為。 ”
這起事故為公眾敲響警鐘,智能輔助駕駛不等于無人駕駛,安全責任始終在駕駛人手中。
閃電新聞記者 張潤澤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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