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農村人的話來說,這就是天降橫禍,本來是大媽轉頭撞到男子,反而獲賠7萬,這件事情也是引起了不小的輿論
本來這個男子正常的走路著,前面的大媽打電話沒有注意,突然一個轉身與男子撞個正著,后面致老人摔傷導致十級傷殘
本來剛開始是要王某賠償18萬多,但是經過調理,只要賠償7萬元就可以,至于給出的理由,就是未能保持兩人安全距離
關于這個問題,法制青島新聞也報道了,如果是兩個人走路撞在一起,結果一個人骨
責任該如何劃分呢,按普通人的想法,就是自己在走路,無緣無故,前面的一個人突然會抖,把自己也撞到了,但是還要賠償對方7萬元
根據央視發文的回應,安全距離本來是行車規則,但這個是否適用于人呢?,根據交通安全法上面說道第43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與前車應當保持足以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但行人與行人相撞并非交通事故,所以說這件事情是有在商討的
但是這其中有一個問題是他們雙方都同意調解,也就是這個王某同意賠償這個,劉大媽7萬也就是
不過前面本來是18萬多,如果這個時候不去妥協,只是沒有更好的方案了
網友也討論,從最近的服不服升級到不敢靠近,真的是藝術來源于生活啊
不過對于這種判罰真的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的,那這導致了許多人走路都不敢走在老人后面,生怕突然一個轉身就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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