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陰影尚未完全消散,2025年青島一樁行人相撞案的判決再次將公眾拽入“繞道走”的倫理困境。
當法院以“未保持安全距離”為由,判決正常行走的年輕人向突然轉頭的老人賠償7萬元,這個看似普通的民事判決,正在撕裂社會信任的最后一層窗戶紙。
當法律對“安全距離”的模糊界定從機動車領域平移到行人世界,當司法裁判用“推定過錯”替代事實查明,我們不得不警惕:這種法律適用的“荒誕”延伸,正在將每個人變成街頭的“驚弓之鳥”。
一、從“彭宇案”到青島判決:司法推定如何制造信任裂痕
彭宇案的教訓早已證明,當法院放棄“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原則,轉而依賴“常理推斷”劃定責任,法律將異化為割裂道德根基的鋒利斧鉞。
青島案件中,法官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安全駕駛”的規定,創造性地推導出“行人亦需保持安全距離”的義務,這種將機動車管理法規跨領域適用的做法,本質上是對法律體系的粗暴解構。
正如法學教授陳立農指出:“行人在公共空間的自由通行權,與機動車在封閉道路的運行規則存在本質區別,司法裁判不能為了簡化責任認定,就將特殊領域的義務強加給普通行人?!?
這種裁判邏輯的荒誕性,在日常生活場景中被無限放大。五一假期的景區里,摩肩接踵的游客突然面臨“安全距離”的法律約束:
當老人舉著手機自拍突然轉身,當孩子追逐奔跑撞上行人,究竟該由哪一方承擔“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
青島某景區工作人員透露,判決公布后,咨詢“游客碰撞責任”的電話激增300%,不少旅行社甚至在行程單中加入“請與陌生行人保持1.5米距離”的提示,這種將公共空間異化為“責任雷區”的裁判,正在悄然改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模式。
二、“安全距離”的司法創造:一場脫離現實的法律擔憂
法院判決中“行人安全距離”的概念,在現行法律體系中找不到任何依據。
《民法典》第1165條明確規定過錯責任原則,即“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安全距離”作為專業性極強的技術標準,從未在行人通行領域被立法確認。
這種由司法裁判“發明”的義務,不僅違背了“法無明文規定不為責”的基本法理,更在實踐中造成責任認定的混亂。
法官在判決中回避了“安全距離究竟該是50厘米還是2米”的核心問題,卻要求普通人在復雜的公共場所自行把握這個虛無縹緲的標準,本質上是將法律風險不合理地轉嫁到守法公民身上。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種裁判思路的示范效應。如果行人之間可以參照機動車管理規則,那么按照同樣邏輯,是否可以要求餐廳顧客與鄰桌保持“用餐安全距離”,要求電梯內乘客與他人保持“站立安全距離”?
當“安全距離”成為萬能訴訟理由,法律就從權利保障工具異化為投機者的牟利武器,這與彭宇案后“倒地訛詐”現象激增的歷史教訓如出一轍。
三、公共空間的責任邊界:法律不能為道德困境埋單
青島判決暴露的深層問題,是司法對現代社會復雜人際關系的簡單化處理。
在人口密度極高的城市空間,行人之間的輕微碰撞本屬正常社會交往風險,法律的首要任務應是通過“過錯要件嚴格審查”劃定合理責任邊界,而非用“推定過錯”制造人人自危的氛圍。
正如社會學家李薇所言:“當法律要求行人在街頭像機動車駕駛員一樣高度注意‘安全距離’,本質上是在消滅公共空間的開放性和包容性,最終導致人與人之間豎起無形的法律高墻。”
這種裁判傾向對文旅產業的打擊尤為直接。2025年五一假期,各地文旅部門剛剛通過“特種兵旅游”“Citywalk”等概念激活消費市場,青島判決卻像一盆冷水潑向熱鬧的景區。
當游客擔心轉身碰撞會招致訴訟,當年輕人害怕幫扶老人會陷入糾紛,旅游的本質就從“人與人的連接”異化為“人與風險的對抗”。
某景區商戶無奈地說:“以前怕游客不來,現在怕游客來了不敢動,法律要是把人都變成‘套中人’,再好的風景也沒人看了?!?
四、走出裁判困境:讓法律回歸事實與邏輯的軌道
青島案件的爭議,最終指向司法裁判的兩大核心原則:
事實查明與法律適用。法院若能在判決中嚴格審查碰撞瞬間的監控視頻、當事人行走軌跡等客觀證據,而非依賴模糊的“安全距離”推定,或許能避免陷入彭宇案式的輿論漩渦。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司法解釋》所強調:“侵權責任的認定必須建立在充分的事實基礎上,不得僅憑情理推斷加重行為人的責任?!?
從更宏觀的視角看,解決“行人碰撞責任”問題需要立法的及時回應。
在人口流動加劇的現代社會,確有必要通過立法明確行人在公共空間的注意義務邊界,但這種立法必須經過充分的社會調研與程序正義審查,絕不能由司法裁判越俎代庖。
當法律回歸“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軌道,當司法裁判重新成為道德的守護者而非破壞者,公眾才能真正在街頭重拾安全感,那個“路不拾遺、見義勇為”的社會才有可能重新歸來。
青島判決引發的爭議,不應只是一場網絡輿論的質疑,而應成為推動司法進步的契機。
它警示我們:法律的溫度,不在于創造看似“公平”的新規,而在于守護普通人在公共空間的基本尊嚴;司法的權威,不在于簡化責任認定的便利,而在于對事實與邏輯的絕對忠誠。
當“行人安全距離”的荒誕判決成為歷史,當法律重新學會尊重人間煙火的真實模樣,我們才能真正告別“驚弓之鳥”的時代,在街頭巷尾的擦肩接踵中,重新找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與溫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