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教育局發布
2025年無錫市區義務教育
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對做好幼升小、小升初工作
作出部署
與往年相比
今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總體穩定
進一步優化外來人員子女入學暖心行動
推行多孩家庭子女“長幼隨學”
實行公民同招
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所有學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
堅持免試入學
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公辦初中實行對口直升。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確保公平公正
各地各校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確保招生工作規范運行,平穩實施。
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01
小學階段招生
01
報名條件
小學招生對象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應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各小學不得招收年齡不足的兒童入學。
具有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施教區對應公辦小學,其戶籍原則上應與監護人相同,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相符。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施教區內一戶地址六年內只享有一次對口入學機會(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非獨生子女家庭除外)。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持有相關證明,按正常情況入學辦理:
(1)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3)適齡兒童為孤兒,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4)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境)、支援邊疆建設,適齡兒童為施教區單立戶籍,或投靠親屬在施教區常住的;
(5)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常年同住,且無戶口遷移史的。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1)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家庭戶籍、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2)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施教區內一戶地址六年內已有適齡兒童入學的。
報名市屬電腦派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庭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擁有市區戶籍
②監護人在市區有房產
③非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在市區有3個月以上居住證
報名區屬電腦派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庭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擁有該區戶籍
②監護人在該區有房產
③非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在該區有3個月以上居住證
02
報名時間和入學辦法
公辦民辦小學報名錄取工作均通過市區陽光招生平臺(https://ywjy.wxeic.cn)進行,家長可通過電腦、手機或平板進行操作。
1
5月19日起
公辦民辦小學同時接受適齡兒童報名,報名前需完成賬號注冊及信息驗證,公辦民辦學校可兼報,但每名適齡兒童最多只能填報1所公辦小學和1所民辦小學。
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根據戶籍、房產或居住證情況,在平臺上確認所在報名區域。
雙胞胎或多胞胎家庭子女如果報名同一所民辦小學的,家長可以申請用一個報名號綁定參與電腦派位,如不申請,則按照一人一號規則進行電腦派位,派位結果只對報名對象本人有效。(申請地址:無錫市太湖新城市民中心12號樓教育惠民中心窗口;申請時間:5月19日-23日;隨帶材料: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市屬民辦小學5月19日-23日接受市區適齡兒童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區屬民辦小學5月19日-21日只接受本區內適齡兒童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區屬民辦小學如果區內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該學校報名結束;如果區內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所有報名適齡兒童全部錄取,經市教育局批準后于5月22日-23日接受市區其他適齡兒童報名,經補報名后如果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則在補報名適齡兒童中進行電腦派位;如果補報名人數少于剩余招生計劃,則全部錄取。
5月19日-6月11日,公辦小學接受報名并進行材料驗證。
2
5月26日-30日
對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進行資格審核,初審未通過的家長需要上傳相關家庭材料(含戶籍、房產或居住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適齡兒童取消報名資格。
3
6月11日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電腦派位。
4
6月12日-13日
民辦小學錄取。
5
6月12日起
公辦小學錄取。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符合施教區入學條件的由施教區學校接收入學。
02
初中階段招生
01
基本要求
(1)為確保小學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錄取工作統一安排在小學畢業考試后,所有初中學校在小學畢業考試前均不得確認錄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費用。
(2)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確保為本地區所轄小學每個畢業生安排對口公辦初中的一個學位。學生不在對口初中就讀,可按規定選擇民辦初中或公辦特色初中。
(3)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和辦法,通過統一的招生平臺進行招生和錄取工作。
(4)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同一舉辦者的學校間應首先滿足其小學畢業生的直升需求,如果初中招生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余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體育、藝術、女子特色學校可進行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5)市區公辦、民辦小學畢業生要求升入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公辦初中就讀的,需經統一平臺進行材料驗證,符合條件的由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安排對口入學。
(6)市教育局成立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負責對市區初中招生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指導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統一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小升初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強化檢查監督。
02
具體安排
1
5月19日-21日
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同一舉辦者的學校間完成初中直升工作,學生通過統一招生平臺(https://ywjy.wxeic.cn)填報直升志愿,選擇直升的學生不能再報名其他民辦初中或公辦特色初中,填報截止后不得更改或取消。
2
5月22日-23日
有意愿報名市區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的市區小學畢業生在招生平臺上進行個人信息校核。在外地就讀小學的無錫市區戶籍應屆畢業生,如要報名市區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須在平臺上進行個人信息新增并驗證戶籍信息。截止后不再接受個人信息新增或修改。
報名市屬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的學生須擁有市區戶籍或市區小學學籍。報名區屬民辦初中的學生須擁有該區戶籍或該區小學學籍。報名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的學生須在招生平臺上根據戶籍或學籍情況確定所在區域。
3
5月26日-30日
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接受學生報名,每名學生最多只能填報1所民辦初中或公辦特色初中。
雙胞胎或多胞胎家庭子女如果報名同一所民辦初中的,家長可以申請用一個報名號綁定參與電腦派位,如不申請,則按照一人一號規則進行電腦派位, 派位結果只對報名對象本人有效。(申請地址:無錫市太湖新城市民中心12號樓教育惠民中心窗口,申請時間:5月26日-30日,隨帶材料: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市屬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5月26日-30日接受市區學生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區屬民辦初中5月26日-28日只接受本區內學生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區屬民辦初中如果區內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該學校報名結束;如果區內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則報名學生全部錄取,經市教育局批準后于5月29日-30日接受市區其他學生報名,經補報名后如果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則在補報名學生中進行電腦派位;如果補報名人數少于剩余招生計劃,則全部錄取。
4
6月3日-5日
對報名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初審未通過的家長需要在招生平臺上傳戶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取消報名資格。
5
6月10日
體育、藝術、女子特色學校進行術科測評。
6
6月19日-20日
各小學組織畢業考試。
7
6月21日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電腦派位。
8
6月22日-23日
各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安排對口入學。
9
7月15日前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相關政策
1.外來人員子女入學,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 <無錫市實施外來人員子女入學暖心行動十項措施> 的通知》(錫教發〔2024〕8號)和《無錫市優化外來人員子女入學暖心行動六項措施》(錫教發〔2025〕12號)精神辦理。
2.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按《關于加強新時代無錫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若干意見》(錫政〔2024〕21號)精神辦理。
3.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蘇公通〔2018〕141號)精神辦理。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精神辦理。
5.港澳臺商子女入學,參照《中共無錫市委辦公室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于深化錫港澳多領域合作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錫委辦發〔2020〕61號)和《市教育局、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在錫臺商子女入學問題的若干意見》(錫教發〔2006〕180號)精神執行。
6.外籍人員子女入學,按《無錫市優化外籍人員或外籍人員子女入學若干舉措》(錫教發〔2025〕15號)精神辦理。
7.市區各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印發<“太湖人才計劃”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錫人才辦〔2019〕9號)和《關于保障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若干舉措》(錫人才辦〔2020〕7號)等相關精神辦理,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人才環境,促進人才“近悅遠來”。
8.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按《關于城市重點工程拆遷中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有關問題的通知》(錫教學〔2006〕215號)精神辦理。
9.集體戶籍人員子女入學,落戶在市人才市場的集體戶籍人員子女入學由實際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其他集體戶籍人員子女入學,由集體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10.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入學,按《關于印發 <無錫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的通知》(錫人發〔2019〕5號)精神辦理。
11.多孩家庭子女“長幼隨學”,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 <無錫市推行多孩家庭子女“長幼隨學”實施方案(試行)> 的通知》(錫教基發〔2025〕4號)精神辦理。
各地招生咨詢電話
無錫市教育局
梁溪區教育局
82709583(小學)、 85057533(初中)
錫山區教育局
惠山區教育局
濱湖區教育局
81178599、81178605
新吳區教育局
經開區教育局
來源:無錫教育
編輯:靜靜 責編:肖肖 編審:李鐵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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