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記實現“全國通辦”。 婚姻登記“全國通辦”以后,居民申請結婚登記,男女雙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不再需要出具戶口簿。對當事人來說,需要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精簡了,辦理婚姻登記更加便捷了。在證件齊備、材料準確、核查一致的基礎上,婚姻登記機關將為雙方辦理婚姻登記。
5月10日,紅星新聞從上海徐匯區婚姻收養登記中心獲悉,今日是結婚登記“全國通辦”第一天,因上海婚姻登記為周一到周六全天,因此今日登記人數很多,而5月不少日期都已約滿了。
上海一婚姻登記中心
登記量顯著增加
▲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的婚姻登記場所,新人持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就可申請辦理婚姻登記 圖據ICphoto
5月10日,上海市徐匯區婚姻收養登記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婚姻登記需要提前一天預約,已經約不到當日,因為今天是全國通辦第一天,所以今天預約的人很多。
這位工作人員介紹,目前上海的婚姻登記是周一到周六全天,在“隨申辦”上約好時間,準時來辦理就行。因為5月到8月是結婚的大月份,加上5月份全國通辦,以前戶籍地不符合條件的現在都可以辦理,5月16日、17日、19日、20日、21日、27日都已經約滿了。“現在不要戶口簿,帶身份證和照片就行。所以今天登記的人很多。”
武漢市江漢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供周六延時服務,一位工作人員介紹,今日登記的人數比平時多。周六上午9點到下午4點持身份證和照片就可以辦理婚姻登記。每天辦理人數不限,能排上隊就能辦。
登記時會查詢過往婚史
有婚史的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根據民政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的政策答問,如果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以及身份信息與婚姻登記機關核查信息不一致的,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證明材料。如聲明婚姻狀況為“離婚”的,應當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書、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書或離婚證等材料;如聲明婚姻狀況為“喪偶”的,應當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結婚證等材料;如身份信息與核查信息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材料予以證明。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對所出具證件和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出具虛假證件或者書面材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上海市徐匯區婚姻收養登記中心這位工作人員介紹,登記時工作人員會查詢登記人的過往婚史,這是履行行政確認的必要程序。
▲2025年5月10日,北京市西城區婚姻登記處迎來全市首對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新人 中新社記者 韓海丹 攝 圖據視覺中國
北京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周六提供婚姻登記延時服務,早上9點到下午1點,但是需要提前預約,可以在全市任意一區預約。沒有婚史的登記者需要攜帶身份證和三張證件照。登記時工作人員會查詢登記人的婚史情況,如果顯示有婚史就要看是離異還是喪偶,需要提供證明材料,如果是在法院離婚,可能民政系統顯示仍是結婚狀態,就要提供法院的證明材料。
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吳陽
編輯 楊珒 責編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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