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本科生發14篇SCI論文”事件的真相公布。重慶大學發布情況通報稱,經調查,劉某喬系該校研究生院副院長劉某華之女,劉某華安排劉某喬參與了其本人部分署名論文和專利的研究工作,存在論文和專利署名不當的學術不端行為。
此前有報道指出,重慶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學生劉某喬曾獲“微瑞杯”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創新設計大賽西南賽區一等獎。發表SCI一區期刊論文5篇、SCI二區期刊論文9篇,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3項。擔任兩學期助教,累計工作時長60小時,學業幫扶志愿服務時長累計24小時。
SCI論文是指被SCI(科學引文索引)收錄的期刊上刊登的學術期刊論文,普通作者能發表一篇已屬難得,可劉某喬一發就是14篇,完全不符合常理。現在看來,將其作為非第一作者署名,既能極為巧妙地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又能規避風險,體現了一個“老父親”的用心良苦。可以想見,有了這些“學術成就”的加持,劉某喬將來在升學、就業、升職的過程中定能一路開掛,碾壓一眾競爭者。說到底,這位“老父親”是公器私用,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學術地位,為女兒的未來鋪路,公然謀取個人利益。這份“苦心孤詣”的代價是,學術研究成了“過家家”,學術尊嚴被任性踐踏,公共利益被肆意侵占。校方給予劉某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研究生院副院長職務;按相關程序撤銷劉某喬獲得的國家獎學金等榮譽和獎勵,是應有處理。
此事再次說明,,對于學術研究領域的“近水樓臺先得月”,高校必須高度重視,嚴懲不貸,還學術研究一份應有的潔凈和安寧。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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