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南國一個縣里小有官職的朱家平一家,因自己私養的一只狗被人不慎打死,竟毫無人性地威逼鄰居楊柳元為死狗披麻戴孝,在眾目睽睽之下沿街學狗爬行。可憐那憨厚的楊農民,絲毫未曾想到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竟強忍屈辱演了這出慘不忍睹的人間悲劇。
1987年4月9日上午,南部邊陲云南文山丘北縣天色陰沉,一個僅有5000人的邊陲小鎮街頭,聚集了許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人們極力按捺住心頭的怒火,目送一位40出頭的憨厚農民為一條死去的狗披麻戴孝,沿街爬行。
4月16日,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州報披露了這一駭人聽聞的消息。驟然間,街頭巷尾、壯鄉苗嶺,人們搖頭嘆息:罕見呀!罕見!!
與此同時,守衛在老山前線的指戰員們給部隊政治機關打電話,要求轉告新聞單位并呼吁:嚴懲侮辱人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分子!
州委代理書記拍案而起,指示有關部門按黨紀國法嚴肅處理!
4月4日21時許,座落在云南省西南部山區的丘北縣錦屏鎮已燈火點點,勞累了一天的人們拖著疲倦的身體開始從田間地頭陸續走回家中。
43歲的楊柳元在回家的路上耳聞狗的吠叫聲,走近時才發現,在朦朧的月光下,有幾條狗正在家門前廝打狂咬成一團。楊柳元順手抄起門口一根叉柴的木棍,驅趕狗群。幾條狗散去,只見地上還躺著一條花斑狗。
他認出這是街坊朱家平家私養的看家狗,心里一怔,隨即將一盆冷水放在狗身上,但狗仍然動也沒動。楊柳元一陣緊張,大步跨進家里,忙對妻子羅利蘭說:“不好,朱家的狗死了。”
羅利蘭二話沒說,跑到擔任縣酒廠黨支部書記,縣商業局總支委員的朱家平的家,對朱家平說:“大哥,你家的狗死了。”
事后,楊柳元夫妻及哥哥楊柳興曾多次表示愿加倍賠償。
朱家平一家并沒有因此而平息事端,欲借機給楊柳元全家來點顏色看看。
5日早上,朱家平和曾擔任大理石廠廠長的弟弟朱家云來到楊家質問為何將狗打死?你們打狗要看主人。初一在前、十五在后。”并提出:“賠狗不要,賠錢也不要,要叫楊柳元披麻戴孝從東門爬到西門(全程約2000米),再去狗墳上吊孝;吃飯時,蹲在桌子底下;睡覺時,蹲在門外守夜。”
盡管楊柳元本人和兄嫂再三上門賠禮道歉,仍不能改變朱家“給楊柳元點厲害嘗嘗”的計劃。
晚上,楊柳元在哥哥楊柳興的陪同下又來到朱家認錯,朱家平的弟媳、身為副鎮長的郭麗云沖著楊柳元訓斥道:“你們欺人太甚,打狗也不看主人!”
4月7日傍晚,朱家平陪同母親唐仙良,帶著妻子趙桂華、妹妹楊宗瓊,氣勢洶洶地闖進楊家,逼問:“你們要拖到什么時候(指學狗爬行一事)?”
盡管楊家的人再三求情說:“80多歲的老母親重病臥床,就是這幾天的人了,等老母過世后,就爬……”
但也絲毫打動不了朱家平的鐵石心腸。
路過這里的縣工交局局長何衛華、工商局局長姜文正聽到朱家提出的這些無理要求時,勸朱家平說:“你們這件事干不得。你是共產黨員,要犯錯誤的。”
朱家平聽不進勸阻,仍一意孤行。
世代深居偏僻山區的楊柳元,不懂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人身權利。他對妻子羅利蘭說:“你們撫養好3個孩子,我爬完街就‘去了’。”
4月8日,他茶水不進,飯菜不沾,在家等待朱家平叫他爬街。由于這天不是“黃道吉日”,朱家無人提起爬街一事。楊柳元心里感到欣慰,心想也許是朱家高抬貴手吧。
第二天一早,便帶著兩個孩子到采石場做工去了。不料,楊走后不久,趙桂華、楊宗瓊扶著年邁的唐仙良又來到楊柳元門前,威逼辱罵道:“楊柳元這條禿尾狗去哪兒了?我家的狗死掉難道就算了,要拖到哪一天?”
羅利蘭嚇的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計,一路小跑,趕到3公里外的采石場把丈夫叫回家,又迅速到街上買來5尺孝布、香燭和草紙等祭品。
上午9時許,楊柳元強忍著恥辱,左手抱著祭品,雙膝跪下,右手著地,學狗一步一步向前爬行。早已哭成淚人的妻子羅利蘭拉著丈夫的后衣襟,跪倒在地;身后兩個兒子和兄嫂等親人失聲痛哭。圍觀的群眾目睹這一慘景,淚水掩面。
繼而,憤憤不平,譴責聲一陣高過一陣。當楊柳元學狗爬街從地上站起來后,人群又一陣嘩然。此刻,郭麗云匆匆趕到,對議論紛紛的圍觀者大聲說:“你們誰也不準摻和,誰摻和誰負責!”對轉身對抱著祭品的楊柳元的大兒子說:“對你們這些年輕人,就是要這樣教訓教訓才行。”
事件發生后,丘北縣公安局局長張治安接到報告:錦屏鎮發生一起侮辱人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案件。這們在公安戰線戰斗了20多年的老戰士,感到這起案件的嚴重性,于是立即命令3名公安干警火速趕赴現場。
中午,張治安接到治安隊長李正國的詳細報告后,決定拘傳朱家平和郭麗云。
他考慮到朱家的情況,感到有必要親自出馬。果然,當公安干警向朱家平出示拘傳證時,自以為有20多年黨齡的朱家平不予理睬。張治安大步走到朱家平面前,這時,朱家平的妹夫、城建局副局長陳建國對他說:“你要冷靜點。”
朱家還有人說:“你們抓人,好抓不好放。”
張治安毫不退讓,他正了正頭上的大沿帽,用宏亮的聲音宣布:“公安機關執行公務,誰阻攔,就按妨礙公務論處。”
郭麗云、朱家平,被戴上手銬帶走了。
3天后,公安機關宣布:朱家平、朱家云、郭麗云、趙桂華、楊宗瓊被刑事拘留。
僅用5天時間,張治安帶領公安干警查清了該案的犯罪經過和全部事實,取回了30多份旁證材料。
4月17日,經丘北縣人民檢察院批準,將朱家平等5名罪犯逮捕歸案。
6月22日,丘北縣人民法院經過公開審理,分別判處朱家平有期徒刑3年,朱家云有期徒刑4年。同時,唐仙良、郭麗云、趙桂華、楊宗瓊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與案件有關的陳建國也受到了黨紀、政紀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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