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遇害案,如同一顆投入輿論之湖的巨石,激起千層浪,久久難以平息。如今,距離那個令人痛心疾首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整整 9年,人們在為江歌惋惜的同時,也不禁會問,躲在門后活下來的劉鑫,如今如何了?
故事要從 2015 年講起,彼時,江歌在日本語言學校開啟留學生涯,也在這時結識了劉鑫,二人作為同鄉,很快便熟絡起來,關系愈發親密。
2016 年 4 月,命運的齒輪開始轉動,劉鑫在日本大東文化大學讀書期間,邂逅了中國留學生陳世峰,兩人迅速墜入愛河,確定了戀愛關系,同年 6 月,劉鑫搬進陳世峰租住的公寓,開啟了同居生活。
然而,這段感情并非一帆風順。從 2016 年 7 月起,劉鑫與陳世峰便因瑣事頻繁爭吵,激烈之時,陳世峰甚至在夜間將劉鑫趕出住所。無助的劉鑫向江歌求助,江歌毫不猶豫地伸出援手,讓劉鑫暫住在自己租住的公寓。
好在后來劉鑫與陳世峰重歸于好,劉鑫又回到了陳世峰的住所。可甜蜜并未持續太久,8 月 25 日晚至次日凌晨,兩人再次發生激烈爭執,這一次,劉鑫提出了分手。
陳世峰自然是拒絕,甚至以自殺相威脅,還強行拿走劉鑫的手機,試圖掌控她。孤立無援的劉鑫再度向江歌求助,江歌再次接納了她,自 9 月 2 日起,劉鑫正式搬進江歌的住所。
但陳世峰并未就此罷休,9 月 15 日和 10 月 12 日,他兩次對劉鑫進行跟蹤糾纏,希望能夠復合,可都遭到劉鑫堅決的拒絕。時間來到 2016 年 11 月 2 日 15 時許,陳世峰找到了劉鑫與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門糾纏滋擾。
劉鑫驚慌失措,未打開房門,而是通過微信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得知情況后,第一時間提議報警,可劉鑫卻以合住公寓違反當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鬧大為由,勸阻了江歌,還請求江歌回來幫忙解圍。
16 時許,江歌趕回公寓,好言相勸,終于將陳世峰勸離。之后,江歌返回學校上課,劉鑫則前往餐館打工。
誰能想到,陳世峰并未善罷甘休,在途中繼續跟蹤劉鑫,還向她發送恐嚇信息,揚言要將劉鑫的不雅照片和視頻發給其父母。劉鑫到達打工餐館后,為擺脫陳世峰的糾纏,求助一名同事充當男友,再次明確拒絕復合。
陳世峰見狀,憤而離開,可隨后又向劉鑫發送多條糾纏信息,兩次聲稱 “我會不顧一切”。而在此期間,劉鑫并未將這些危險情況告知江歌。
當晚 19 時許,陳世峰回到住處,他隨身攜帶了一把長約 9.3 厘米的水果刀,還準備了用于替換的衣服,之后又到附近超市買了一瓶威士忌酒,隨后趕到江歌租住的公寓樓內,在二樓與三樓的樓梯轉角處飲酒等候。
23 時許,江歌聯系劉鑫,詢問陳世峰是否還在跟蹤。劉鑫回復說沒看見陳世峰,但自己感覺害怕,要求江歌在附近的地鐵站出口等候,陪她一起返回公寓。11 月 3 日零時許,二人在地鐵站出口匯合,隨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
二人先后進入公寓二樓過道,此時,事先埋伏在樓上的陳世峰攜刀沖至二樓,與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發生爭執。走在前面的劉鑫打開房門,先行入室并迅速將門鎖閉。陳世峰在公寓門外,手持水果刀,瘋狂捅刺江歌頸部十余刀,隨后逃離現場。
劉鑫在屋內兩次撥打報警電話,第一次報警錄音中,劉鑫向門外喊 “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緊接著便傳來江歌凄慘的慘叫聲,劉鑫向警方焦急地稱 “姐姐倒下了,快點”;第二次報警錄音里,劉鑫再次強調 “姐姐危險”。
不久后,警方趕到現場,救護車也迅速將江歌送往醫院救治。然而,江歌因左頸總動脈損傷,失血過多,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這起案件震驚了國內外,一時間輿論嘩然。江歌的母親江秋蓮,無法接受女兒突然離世的噩耗,更對劉鑫的行為感到憤怒和不解。此后,江秋蓮與劉鑫因江歌死亡原因等問題產生了巨大爭議。
劉鑫不僅在節日期間向江秋蓮發送諸如 “闔家團圓”“新年快樂” 等不合時宜的信息,還通過網絡發表刺激性言語,這讓雙方關系徹底惡化,也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在日本,警方迅速展開調查。2016 年 11 月 7 日,警方以恐嚇罪逮捕了陳世峰,之后經過深入調查,于 11 月 24 日晚間,以殺人罪對陳世峰發布逮捕令。2017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江歌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做出判決,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
而在中國國內,2019 年 10 月,江歌的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并索賠兩百余萬元。2021 年 4 月 15 日 9 時,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被告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的行為造成,自己依法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鑫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 49.6 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20 萬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劉鑫不服,提出上訴。2 月 16 日上午,案件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劉鑫到庭參加訴訟,堅稱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或改判駁回江秋蓮的全部訴訟請求。
經過近四小時的審理,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11 月 22 日下午,二審第二次開庭,劉鑫向法院補充提交了部分證據,其一方還辯稱江歌遇害前與陳世峰有巨大矛盾。12 月 30 日,江歌案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判決結果公布后,劉鑫的一系列行為再次引發眾怒。她在個人微博賬號發布打賞文章,試圖眾籌近 70 多萬賠償費。截至 2023 年 1 月 3 日晚,已有 722 名網友打賞 2.56 萬元。
不過,到了 1 月 4 日,劉鑫的微博賬戶就被平臺永久禁言。江秋蓮在 1 月 10 日向媒體表示,自己仍未收到劉鑫的賠償,已向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的申請。1 月 11 日晚,江秋蓮發聲稱,其訴劉暖曦(原名劉鑫)案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審核已經立案。
企查查 APP 顯示,劉暖曦被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1.93 萬元。2023 年 6 月 1 日,江歌母親通過社交平臺發布消息,劉暖曦(劉鑫)因侵犯江歌生命權被法律判決應該承擔的 69.6 萬元民事責任賠償款全部到位。
可 6 月 13 日,江秋蓮又通過社交媒體發文稱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劉暖曦(劉鑫)不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
2024 年 1 月 30 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定,劉暖曦對江歌負有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其對江歌遇害存在過錯,其行為與江歌所受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原判決適用法律正確,劉暖曦的再審事由不成立,予以駁回。
如今,距離江歌遇害已經 9 年了,劉鑫雖然在法律層面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她的生活也徹底被改變。她成為了眾人口誅筆伐的對象,曾經的朋友遠離她,社會輿論也對她充滿了譴責。
她試圖通過改名來開啟新的生活,可過去的事情就像影子一樣,始終伴隨著她。她在網絡上眾籌賠償款的行為,更是讓她的形象一落千丈,被大眾視為不知悔改、毫無道德底線之人。
在這 9 年里,江歌的母親江秋蓮一直在為女兒討回公道,她的堅持和堅強令人動容。而劉鑫,在經歷了這一系列事件后,也成為了一個警示,提醒著人們在面對道德與人性的抉擇時,切不可做出違背良心的事情。
這起案件,也讓社會更加關注留學生的安全問題,以及人際交往中的責任與義務。江歌用自己年輕的生命,給人們留下了無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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