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深夜有博主發帖稱,全國最幸福的退休人員,絕對是廣東深圳這一對夫妻!
近日,深圳法院發布了一則個人破產公告:深圳一對退休夫妻,簡直就是鳳雛臥龍,他們加起來月收入1.2萬元,竟然負債高達1.2億元!
他們的銀行卡余額大約有6萬元,房子鋪子加車子價值不到500萬,這么高額的巨債,他們怎么能還得上?本來兩人每月1.2萬元,可以盡情享受退休生活,安享晚年了,不知道為什么非要走此險路?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媒體報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了一起破產清算申請公告,一對月收入1.2萬元的退休夫妻,申報了超過1.2億元的債務。
記者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申請公告中看到,63歲男子劉某和62歲的牛某為夫妻關系,兩人均申報目前退休狀態,其中妻子牛某申報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房產2套,估價合計440萬元;銀行存款余額22096.2元。丈夫劉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商鋪4套,估價合計50萬元;名下登記有車輛1臺,估價16000元;銀行存款余額42811.65元。
牛某申報的負債約54088034.87元,劉某申報的負債約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債務合計約126886132.12元。
從這則報道的核心要點,就是近日,深圳這對老年夫妻平均月收入6000多元,存款加起來不到7萬元,卻擁有440萬元的房產和50多萬元的商鋪,還欠下了高達1.2億元的債務,如今老兩口申請個人破產清算。
對此,有網友表示震驚,怎樣才能憑空借到1.2億,想學,還不上也不要緊,因為可以申請破產,還可以獲得基本生活費,不借,連基本生活費都難。
有網友直言,希望破產法不要成為老賴的避風港,成為他們逃脫責任的工具。
- 那什么是“個人破產”?
深圳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楊江蘇律師表示,個人破產是一個復雜的程序,如何才能達到受理條件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但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在深圳居住,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的自然人,因生產經營、生活消費導致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依照條例進行破產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楊江蘇表示,個人破產條例保護的是誠實而不幸的人,尤其是創業失敗或者因為不善財務管理的人。“即使一時因債務壓身,《破產條例》還能托底,不會讓他們陷入萬劫不復、沒有任何人生希望的地步。”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熱議,就是債務與資產巨大的落差感。老兩口欠了上億元的錢,卻只開價值1.6萬元的汽車。
可以肯定,這兩口子不是一般人。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別說負債1.2億,就是負債幾十萬幾百萬都很難,因為壓根沒人會借你這么多錢,包括銀行。現在申請銀行貸款審核的很嚴格,沒有資質的話,根本從銀行貸不出來。
目前兩個人已經被中級法院立案審查,畢竟申請個人破產也不是誰都能申請的。
對此,你們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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