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因盜墓罪而刑滿釋放的陜西西安男子呂富平,在一次家族祭祖時,偶然聽聞族里老人提起,說他們呂氏家族在北宋時期曾是名門望族,祖墳里埋著的正是北宋赫赫有名的呂氏四賢。
此時手頭緊張的呂富平早已忘記了牢飯的滋味,他覺得祖上既然如此顯赫,想必祖墳里一定陪葬著不少價值連城的寶物,要是能挖到一些北宋的瓷器或金銀珠寶,那下半輩子一定能夠飛黃騰達。
為了盡快攫取祖墳中的寶物,呂富平很快就糾集來三個熟門熟道的同伙。俗話說,財能通神,人人趨之,幾個游手好閑之人奔著同樣大發財的目的,一拍即合。
而在行動之前,呂富平為了提前給自己留好退路,不惜對外謊稱要給祖墳遷址,實則背地里卻各自分工,將祖墳踩好點位,并籌備好炸藥、鐵鎬,洛陽鏟等盜掘工具。
隨后在一個深夜,伴隨著一聲悶響,一個直徑60厘米左右的盜洞在呂氏祖墳上炸開。待洞內的煙霧和有害氣體散盡,呂富平一伙人順著盜洞進入墓室。
接著連續三天晝伏夜出,他們總計從墓中盜取珍貴文物119件之多, 其中包括宋代官窯瓷器、鎏金銅佛像、青銅器等,這些文物做工精良,直叫呂富平一伙人興奮不已,就仿佛已看到巨額財富在向自己招手。
事后,為逃避追查,極具反偵探能力的呂富平還不忘將盜洞堵上,并在覆土上撒上草籽,甚至為安全起見,呂富平還將所盜文物藏在地板的夾層中,以期通過黑市將這些文物倒賣出去。
然而,呂富平他們做夢也沒想到,早在他們用炸藥炸取盜洞時的動靜,其實已經引起附近村民的警覺并報了警。
經過警方極力偵查,并借助呂富平等人犯案活動中的各項蛛絲馬跡,很快就將這伙盜墓賊繩之以法,并追回所有失竊文物,共計挽回的文物損失價值高達上億元。
直到面對被捕,呂富平還天真地以為,祖墳是屬于自家的東西,即便挖了最多也就判吃幾年牢飯,然而依照我國《文物法》相關規定:但凡八百年以前的古墓,依法隸屬文物保護范疇,只能由國家對其進行保護和組織發掘,任何他人包括墓主后人不得擅挖或遷徙,否則便是破壞文物。
而呂富平家的祖墳乃北宋所建,依法自然歸屬國家保護的文物遺產,另外,警方根據呂富平所盜文物中不少為國家一級文物,且這些文物為出土文物并非祖傳文物,最終判處呂富平死刑,就此呂富平也成為挖自家祖墳被判死刑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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