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縣法院通過先行調解方式成功調解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讓假“茅臺”引發的真“矛盾”得以及時解決。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金川區某超市29瓶飛天茅臺酒被金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后,送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鑒定,鑒定結果表明此29瓶飛天茅臺酒屬假冒注冊商標產品。今年4月,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就金川區某超市侵害商標權一案提起訴訟,永昌縣法院依法予以受理。接到案件后,立案法官初步了解到原告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產品辨認(鑒定)表》,商標許可說明、公證書已基本證明了被告的假冒行為,同時也能支撐其核心訴求。為了避免漫長的訴訟過程,降低企業維權成本,縮短解紛周期,立案法官隨即電話聯系被告法定代表人,說明商標權利范圍,釋明侵權認定,明確民事賠償責任,并就先行調解利他所在給予講解,從被告法定代表人的不解和憤怒,到情緒穩定態度扭轉同意調解處理,立案法官費時、盡心從其得失和長遠利益著想,以情釋理、以案釋法,并最終約定了調解時間。后經法官從中協調原告放棄了部分損失,被告賠償原告損失6.6萬元,案件即圓滿解決。
同時,法官指出在處理侵害商標侵權案件時,對侵權主體不僅需要依法處理,還應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和教育引導,以促進其認識錯誤、改正行為,避免再次危害社會公眾和市場秩序。并規勸商家,莫要利令智昏售假酒,良心受譴不賺錢,忠厚營商不折本。
供稿:永昌縣法院 孫世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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