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布了劉強東與外賣員一起聚餐喝酒的視頻,引發網絡熱議。據電商派發布的圖片顯示,劉強東的敬酒照片被商家做成了車貼,銷量也很高。
記者搜索發現,劉強東照片車貼的價格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有商家的銷量高達700左右。
那么,該行為是否侵權?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售賣這種車貼屬于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劉強東的敬酒照片屬于其肖像范疇,商家未經劉強東同意,將其照片制作成車貼用于售賣,這種商業使用行為侵犯了劉強東的肖像權。
來源:讀秒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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