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公關大事 編輯 | 張小虎
海信Vidda被判商業詆毀,小米歷時四年維權終于成功。
5月10日晚,Vidda 官方微博發布聲明:
2021 年 11 月 1 日,“Vidda 官方微博”賬號發布海報圖片,現法院判定圖片中“米【mei】有問題”、“米【mei】有屌絲,唯有上帝”、“米【mei】有耍猴,唯有彪霸”、“米【mei】有暴利,唯有讓利”、“米【mei】有偽性價比,唯有六邊形戰士”等語句與小米公司具有明顯對應性,易讓相關公眾認為其中的“米”系指向小米公司,損害了小米公司聲譽,構成商業詆毀。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發布本條微博,消除影響。
一個是老牌家電巨頭下的年輕品牌,一個是全球知名的科技公司,為何要撕破臉呢?
事情要說回到2021年的11.11大戰,海信集團旗下子品牌Vidda在官方微博發布新品宣傳海報,文案包含“米【mei】有問題”“米【mei】有屌絲,唯有上帝”“米【mei】有耍猴,唯有彪霸”等爭議性語句。
盡管Vidda為“米”字標注拼音“mei”,但結合文案內容和行業背景,公眾普遍認為其中的“米”暗指小米公司。
過去小米手機頻繁斷貨,由此帶來了“饑餓營銷”的質疑,品牌也被網友們吐槽在“耍猴”;至于“屌絲”的標簽,則與小米集團清河大學副校長王嵋(曾任)的的不當言論有關。
這種帶有貶損競爭對手商譽意圖的營銷方式,引得小米集團總辦主任(曾任)魏來回懟,“想要爭市場份額可以不服來戰,但不要用這么low的玩法,連我們媒體界大咖小雷總都看不過去了”。
面對競爭對手的挑釁,小米公司選擇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最終法院認定,Vidda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商業詆毀。法院認為, 相關文案與小米公司具有明顯對應性,且發布時間與小米新品推廣期重合,存在主觀惡意和借勢營銷意圖。
事情的后續也就是前文提及的,聚好看公司在“Vidda官方微博”賬號置頂位置,連續七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另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5萬元。
不難發現,這件事情從商業角度看,本質上是兩個目標市場高度重疊的品牌之間的競爭。Vidda選擇“內涵”小米,實際上是品牌爭奪市場份額的激進策略,雖然收獲了一時的流量,但也給自己帶來了法律風險,而且影響了自身的品牌形象。
拉踩、影射、捆綁營銷等手段,是品牌營銷一直以來的套路,尤其是在注意力稀缺的互聯網時代,很多品牌通過類似的方式,去制造話題,博取流量曝光。
比較廣為人知的案例是,三星用劉海小人內涵蘋果手機的“劉海屏”太丑。
圖源:三星廣告截圖
還有百事可樂在廣告里面,把可口可樂當成消費者墊腳的道具。
圖源:百事可樂廣告截圖
幾個月前,麥當勞用CFC(Cage Free Chicken 的縮寫,指的是“無籠好雞”),內涵KFC,也引發不少關注。
圖源:小紅書@N.478
此事還引發肯德基隔空回應,用“好炸雞自有答案”的slogan回懟麥當勞的碰瓷。
就連小米,也在2016年的時候,以宣傳海報內涵過海信,稱:信,聽哥的,又彎又薄才夠爽。
海信官方則以長輩的姿態做出回應,反擊小米電視不夠完美,有8K曲面ULED才是爽歪歪。
可以看到,很多品牌借助與知名品牌的對比關聯,讓消費者在短時間內對自身形成認知,突出產品優勢,使消費者看到廣告后,對品牌自身以及旗下的產品形成更為深刻的認識。
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比如品牌雙方勢均力敵,或者說品牌能夠拿捏好“蹭熱度”的尺度的話,雙方的“友好”往來其實是觀眾們喜聞樂見得,也是一種互相為對方帶來曝光的雙贏之舉。
然而,這種策略也存在很大風險,即使使用了諧音、隱喻,只要公眾形成負面聯想,或者說競爭對手認為冒犯,那么就有可能構成侵權。
5月12日,據《每日經濟新聞》,Vidda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訴訟已超過三年。這幾年Vidda成長很快,未來會繼續加強向優秀企業的學習,補足營銷方面的不足。感謝社會各界對年輕品牌成長的包容。”
這個案例也表明,社會監督力量對“擦邊球”營銷的容忍度在持續降低,以產品力為核心的競爭,才是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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