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定向配租
申請受理時間
延長至2025年5月23日
詳情接著往下看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號)《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房源實際情況,現面向港資企業及重點人才公開受理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申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配租對象
(一)實際經營地在前海的中國香港投資者投資注冊企業(以下簡稱港資企業),中國澳門投資者投資注冊企業(以下簡稱澳資企業)、中國臺灣投資者投資注冊企業(以下簡稱臺資企業)可參照申請。
(二)為前海未來產業發展服務的重點人才(通過所在單位統一申請)。
02
配租房源
本次供應房源為龍海家園1-8棟、塘朗城B座、科技生態園1棟C座、前海天境花園1棟4-5單元部分空置房源,共1810套。其中:
(一)龍海家園房源建筑面積約30-55平方米,戶型為一房(包含單身公寓及一房一廳)和兩房;
(二)塘朗城房源建筑面積約44-71平方米,戶型為一房(單身公寓)和兩房;
(三)科技生態園房源建筑面積約30-70平方米,戶型為一房(包含單身公寓及一房一廳)和兩房;
(四)前海天境花園房源建筑面積約67-87平方米,戶型為兩房和三房。
上述項目辦理簽約、入住的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
03
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標準
(一)租金標準
1.龍海家園:同期同區域同品質住房市場參考租金的60%,具體以最終公布為準。
2.塘朗城:同期同區域同品質住房市場參考租金的60%,具體以最終公布為準。
3.科技生態園:同期同區域同品質住房市場參考租金的60%,具體以最終公布為準。
4.前海天境花園:同期同區域同品質住房市場參考租金的60%,具體以最終公布為準。
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租金標準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裝修標準等因素修正確定,最終以租賃合同為準。
(二)物業管理費標準
龍海家園:3.2元/(㎡·月)。
塘朗城:4.5元/(㎡·月)。
科技生態園:3.9元/(㎡·月)。
前海天境花園:6元/(㎡·月)。
04
配租標準
三人及以下家庭或個人可承租兩房及以下戶型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承租三房及以下戶型房源。
注:申請人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已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應當同時符合本通告“九、(一)2.(1)和(2)”規定的條件;申請人父母或其配偶父母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計入家庭總申請人數計算配租戶型。
05
選房方式
前海管理局將根據本配租通告評分標準規定,對每一類別進行打分。企業將按照申報類別1.1到1.8、2.1到2.3的順序,根據其在本行業中的得分排名依次選房。
06
租賃期限
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為3年。期滿后承租企業(機構)仍有租房需求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續租申請,并按照屆時政策辦理相關手續,符合續租條件的則進行續簽。
07
申報類別
只能選擇以下一種類別進行申報:
(一)港資企業
1.1金融業
1.2現代物流業
1.3工業、信息服務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
1.4專業服務業
1.5文化創意產業
1.6零售業
1.7住宿餐飲業
1.8其他類別企業及機構
(二)為前海未來產業發展服務的重點人才
2.1深地深海
2.2細胞與基因
2.3人工智能與具身機器人、光載信息、低空經濟
以上申報類別涉及的分類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評分細則等可見附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25年度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申請評分標準》。
08
配租流程
1
提交申請
2025年4月18日-5月23日受理申請,有意向申請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單位,按照辦理程序將申請資料(本階段暫不用提交員工申請材料)遞交到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前海桂灣片區民生互聯網大廈B座前海國際人才港5樓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時須按照申請材料清單提供,材料完整、規范方可進入審核環節,不允許后補材料。
2
審核及公示
前海管理局將按照本配租通告對單位進行審核,并按類別進行評分、排序、按照評分高低順序計算獲配房源數量(其中港資企業評分60分及以上的,方可納入計算范圍),房源按照各行業企業評分排序分完即止。審核通過的配租名單在前海管理局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予以配租;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核實異議成立的,不予配租。
3
配租及備案
公示期滿后,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依據獲配房源數量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報前海管理局審核。各單位獲配房源總數量及各戶型房源數量原則上將結合實際房源情況、戶型比例確定。
人員審核通過后,通知申請單位按照以下流程參加選房(如存在申請人審核未通過的,按比例減少相應數量房源)。
1.選房準備。按照公示無異議的選房順序號,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受理窗口將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提前通知具體選房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等信息。
2.現場簽到。本次配租將采用集中抽簽的方式確定具體房源,各單位應授權1名工作人員,按時來現場抽簽。
3.核驗身份。選房現場主持人根據公示名單中選房順序號依次叫號,被叫號的經辦人前往驗證區進行身份驗證,叫號3次無應答的,則視為放棄其選房順序。申請單位錯過其選房順序但在當日選房結束前到達現場簽到,可在簽到當場選房結束后按原選房排位的先后順序依次補選房;在當日選房結束前未到場的,視為主動放棄選房。
4.選房。經辦人核驗身份后,根據獲配房源數量結合房源小區意向在各小區剩余房源中隨機抽取房號,各小區房源選完即止。申請單位選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調換,現場簽訂《選房結果確認書》,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最終入住人員名單報前海管理局備案。抽簽選房全程公開,全程錄影錄像存檔。申請單位在選房抽簽后,有放棄部分房源需求的,應從所抽取的總房源中選定房源項目,隨機抽取所放棄的房源卡片,并現場簽訂《放棄選房確認單》,以上手續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4
簽訂租賃合同
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受理窗口向申請單位發放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棄租。每套承租單元應繳納三個月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簽約前申請單位根據前海管理局開具的租賃保證金繳款通知單繳款。申請單位憑銀行回單到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受理窗口開具收據后方可簽約。
選房過程中,申請單位排序到位選房但未選定住房,或者雖選定住房但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保證金或簽訂租賃合同的,均視為放棄選房,放棄選房累計三次的,或者簽訂合同后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09
保障措施
(一)單位責任
港資企業(機構)和未來產業企業需按以下要求開展配租工作:
1.誠信申報。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2.依規分配。在政策范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自行制定分配方案,向本單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重點人才)配租住房:
(1)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且在申請受理之日前三年以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為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但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
(3)申請人由所在單位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有關返聘證明材料。
(4)申請人具備深圳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或屬于經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相關部門和前海管理局認定或批準的其他人才。
(5)法律、法規、規章和前海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6)申請人家庭屬公租房輪候家庭的,須首先退出公租房輪候庫后,再予辦理入住備案登記及簽訂租賃合同。
3.主動配合。申請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分配規則和管理制度,指定一名在職人員專人負責單位內部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對本單位人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按規定制定配租住房的分配方案,在本單位內公示房源配租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并將備案材料整理歸檔。同時,應積極配合前海管理局對配租住房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住房專員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前海管理局備案。后續管理過程中,如發現存在以下行為的,將錄入前海公共信用平臺和前海保障性住房失信企業名單:
(1)申請單位和入住人以隱瞞、虛報、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弄虛作假的,由前海管理局駁回申請,并自駁回申請之日起十年內不予受理其申請;
(2)拒不配合前海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且拒不整改的。包括但不限于虛報瞞報、違規使用住房、未按要求繳納住房涉及款項、累計3個月未按時繳納租金、未妥善處理房屋退租事宜、未做好入住員工管理,從而造成嚴重后果、未履行承租方室內維修責任、未積極協調處理住戶退租爭議等情形,前海管理局自該行為發生之日起一年以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連續兩年存在以上情形的,前海管理局自該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以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二)個人責任
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企業員工,須對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同時應當配合前海管理局對配租住房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10
重要提示
(一)申請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單位,應當在前海合作區登記且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本辦法所稱港資企業,是指香港投資者持股25%以上在前海注冊的企業;香港投資者是指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注冊或登記設立并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的法人機構、香港居民。
實質性商業經營應當符合下列標準:
1.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或其他有關條例注冊或登記,并取得有效商業登記證。香港法例如有規定,應取得開展該經營業務的牌照或許可;
2.在香港注冊或登記設立并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1年以上(含1年);
3.在香港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期間依法繳納利得稅;
4.在香港擁有或租用業務場所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
5.雇用在香港居留不受限制的居民或持單程證在香港定居的內地人士。
通過收購或兼并的方式取得第一款規定香港法人機構50%以上股權滿一年以上的,該被收購或兼并的機構屬于符合第一款規定的香港投資者。
澳資、臺資企業可參照港資企業執行。
(三)本辦法所稱“實際經營”是指機構注冊在前海合作區或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登記機關予以登記備案后在前海合作區設立,且生產經營、人員、賬務等在前海合作區。
機構已取得前海合作區產業用地并簽署產業發展監管協議,且承諾在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項目投入使用日期后12個月內遷入的,或經前海管理局認定的其他情形視同在前海合作區“實際經營”。
1.生產經營在前海合作區
指機構在前海合作區擁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機構應當書面承諾“主要生產經營地點,或對生產經營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在前海合作區,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納入前海合作區統計核算的“四上”企業;
(2)在前海合作區內固定生產經營場所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總部企業或超過100平方米的其他機構;
(3)港澳青創企業、租賃SPV公司、風投創投機構等。
2.人員在前海合作區
指機構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的從業人員在前海合作區實際工作。機構應當對從業人數的真實性負責,并書面承諾“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的從業人員”在前海合作區;同時,根據機構規模、從業人員情況,申報年度在前海合作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從業人數不滿3人的,全員在前海合作區繳納;
(2)從業人數3人(含)以上不滿10人的,至少需要有3人在前海合作區繳納;
(3)從業人數10人(含)以上不滿100人的,至少需要30%人在前海合作區繳納;
(4)從業人數100人(含)以上的,至少需要30人在前海合作區繳納;
(5)港澳青創企業、租賃SPV公司等,對繳納人數不作要求。
3.賬務在合作區
指機構在前海合作區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且有相關業務通過本機構在前海合作區開立的銀行賬戶進行結算。港澳青創企業、租賃SPV公司等,對賬務不作要求。
(四)龍海家園、塘朗城為地鐵上蓋物業,存在一定的噪音影響。龍海家園項目共12363套住房(含市住建局負責分配的公共租賃住房),僅有1048個停車位,車位資源緊缺。
同一項目中,相同戶型的房源可能存在一定差異,具體以項目現場實物為準。
(五)對涉嫌虛報、瞞報、偽造信息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和個人,經調查屬實的,將取消申請資格。
(六)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如存在下述行為的,由前海管理局收回住房:
1.存在把關不嚴、虛報瞞報以及違規分配住房等行為的;
2.未對入住人員信息進行備案的;
3.分配后出現違規轉租、出借住房行為的;
4.申請人所在法人及非法人組織注冊地或實際經營地或稅收繳納地不再屬于前海范圍內的。
(七)承租期間,前海管理局將會同相關單位不定期組織對入住人資格進行抽查,若涉嫌虛報、瞞報、偽造信息,或存在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空置、擅自轉租、用于經營性用途等違規行為的,經調查核實后,取消承租資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八)關于分配房源是否能參與學區劃分及落實學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意見為準。
(九)關于分配房源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以房源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的意見為準。
(十)租住住房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收回所租住房:
1.被刑事處罰的;
2.擅自將住房轉租他人的;
3.累計3個月未按時繳交租金或者相關費用的;
4.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十一)本次配租結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將另行分配。
11
線上看房
申請單位及申請人微信掃碼關注“前海住房保障”公眾號,在“人才社區”板塊有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各項目簡介同時各項目均設有“在線看房”功能(僅做戶型展示,具體以項目現場實物為準)。
前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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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向市紀檢監察部門、前海管理局或前海紀檢監察工委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受理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前海管理局、前海紀檢監察工委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桂灣五路123號前海大廈T1棟,投訴舉報電話:0755-12388。
市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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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地址
(一)前海國際人才港咨詢電話:0755-86558391,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前海國際人才港5樓。
(二)各類別企業咨詢電話
1.金融業,0755-88105432;
2.現代物流業(現代物流供應鏈),0755-88105301;
現代物流業(跨境電商),0755-88105300;
現代物流業(大宗商品及國際貿易),0755-88105294;
3.工業、信息服務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工業),0755-88105273;
工業、信息服務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信息服務業),0755-88105275;
工業、信息服務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0755-88105282;
4.專業服務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咨詢),0755-88105309;
專業服務業(規劃設計),0755-88988106;
專業服務業(財稅服務),0755-88105306;
專業服務業(法律服務),0755-88105220;
5.文化創意產業,0755-88105310;
6.零售業,0755-88105263;
7.住宿餐飲業(住宿業),0755-88105310;
住宿餐飲業(餐飲業),0755-88105263;
8.其他類別企業及機構,0755-88105235;
9.深地深海(深海采礦研究、測試),0755-88105254;
深地深海(海洋生物醫藥),0755-88105200;
10.細胞與基因,0755-88105248;
11.人工智能與具身機器人、光載信息、低空經濟,0755-88105282。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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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25年度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申請評分標準
2.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單位)
3.前海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個人)
4.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
5.申請單位員工個人信息統計表
6.未婚承諾書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即可下載附件
(來源:深圳前海)
來源:深圳夢(微信號ID:SZeverythi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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