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日報
近日,黃埔海關所屬增城海關關員在對某企業申報出口的一批“炮釘槍套裝”等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貨物中有未申報的疑似爆炸式鉚釘。
經鑒定,確認為尾部裝有火藥的爆炸式鉚釘,屬于《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規定的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該鉚釘經射釘槍撞擊后可產生爆炸力,通常用于鋼材等堅硬物體表面打孔作業,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存在較高安全風險。
增城海關查獲未申報1類危險貨物爆炸式鉚釘。
經現場清點,此次查獲的爆炸式鉚釘共計19800枚。企業出口爆炸式鉚釘等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須如實申報,經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須符合國家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要求。目前該批貨物已移交后續處置。
增城海關查獲未申報1類危險貨物爆炸式鉚釘。
海關提醒,危險貨物出口企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如實申報貨物信息,確保運輸安全。海關將持續強化口岸監管,嚴厲打擊危險品偽瞞報、夾藏夾帶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國門安全與貿易秩序。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林琳 通訊員:濮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陳憂子 通訊員: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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