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黃河流域重要省份,寧夏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以高質量開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促進形成黃河生態環境一體保護格局。自2023年7月最高檢《關于推進行刑雙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 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的意見》實施以來,共辦理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資源類行刑反向銜接案件44件,主要案件類型包括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等,通過向自然資源局、綜合執法局、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等行政主管機關制發檢察意見,及時懲處破壞環境資源違法行為,凝聚黃河生態保護合力。
行刑反向銜接懲治濫捕濫獵
助力黃河流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
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辦案人員在石嘴山市第三排水溝查看案件現場。
寧夏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生態環境資源類案件集中管轄優勢,形成“刑事司法+公益訴訟+反向銜接”辦案機制。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辦理的馬某某非法狩獵案中,涉野生條紋正鉗蝎在寧夏區內分布廣泛,為“三有保護動物”。檢察機關圍繞行為違法性、社會危害性、行政處罰必要性和時效性進行全面審查,認定其應當受到行政處罰。同時,綜合考量違法行為人已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的具體情況,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意見,真正做到了全方位綜合履職。
該院還辦理多件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非法狩獵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蒼鷺等行刑反向銜接案件,均提出檢察意見,并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涇源縣檢察院辦理的袁某某盜伐林木案,袁某某為謀利,多次擅自采伐集體林木小葉楊,被刑檢部門作出不起訴決定,行政檢察部門經審查后向林草行政主管機關發出檢察意見,對其作出補種16株云杉,罰款2547元的行政處罰。
行刑反向銜接打擊非法交易
阻斷野生動物“黑市”鏈條
涇源縣檢察院、公安局、自然資源局聯合對涉案現場進行勘察。
各種“野味”“藥材”活體的隱蔽交易,催生了野味產業鏈、藥材收購鏈“黑市”,可能導致諸多高危致病源擴散,檢察機關依法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懲治涉野生動物非法交易行為。
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辦理的萬某某非法收購陸生野生動物罪行刑反向銜接案,萬某某以每公斤500元至1200元的價格,非法收購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三有保護動物”條紋正鉗蝎共計毛重48.9公斤。該院向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對萬某某給予了行政處罰。
銀川鐵路運輸檢察院辦理的楊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一案,楊某從外地購買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玳瑁標本并通過快遞郵寄至其在銀川的家中,被不起訴后,檢察機關考量楊某在審查起訴階段積極主動承擔本案造成的生態損害賠償金28000元,受損的生態環境已經得到保護,最終依法作出沒收楊某購買的玳瑁制品并從輕或者減輕罰款的檢察意見。
行刑反向銜接懲處濫采濫挖
促進黃河流域礦產資源保護
不法分子受利益驅使,盜采黃河砂石及黃河流域礦產,不僅侵占了國家礦產資源,而且嚴重威脅黃河防洪安全和生態環境,檢察機關通過辦理反向銜接案件,打擊私挖盜采礦產資源行為,助力守護綠水青山。
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辦理的寧夏某公司在中衛市北山烏車梁東勘測范圍內非法開采礦產資源案件,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34.167萬元。在審查起訴階段,該公司就涉案非法開采區域開展了環境修復治理、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710.21萬元。檢察機關結合修復生態環境、賠償損失等情節向自然資源行政主管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對該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非法開采礦產資源、沒收違法所得0.3254萬元、依法處理礦產品2.08萬噸、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涇源縣檢察院辦理的馬某某非法采礦案,馬某某非法采挖河砂3572.09m3,總價105876.75元。涇源縣檢察院向自然資源行政主管機關發出檢察意見,對馬某某處以沒收礦產品2655.23方、4.2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行刑反向銜接治理環境污染
推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修復
涇源縣檢察院召開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協調會。
檢察機關通過“刑事檢察+公益訴訟+反向銜接”融合監督模式,采用“處罰+修復”雙軌機制倒逼違法行為人落實生態修復責任,以檢察意見“小切口”推動行政執法“大聯動”。如,劉某、高某某等六人污染環境案系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掛牌督辦的案件,孟某某等3人均為該案的從犯,因犯罪情節輕微,且主動繳納了環境修復賠償金15萬元,涇源縣檢察院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機關發出檢察意見,對上述人員作出12.5萬-25萬元不等的罰款,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下一步,寧夏檢察機關將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與自然資源等行政主管機關建立行刑銜接工作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作用和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部門的專業優勢,在案情通報、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調查核實、爭議化解、聯席會議等方面開展常態化協作,促進自然資源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監督的有效銜接,共同守護黃河安瀾。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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