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100克黃金
可賺1.8萬元
這份工作
你心不心動?
千萬注意!
隨著詐騙手段的日新月異
洗錢方式從過去的“卡農”“跑分”
進化到現在的異地提取黃金
犯罪分子自以為天衣無縫
但還是逃不過群眾的“火眼金睛”
“這人分三次提了100克金條
聽口音像是外地的
十分可疑”
5月9日
鹽城市公安局
鹽南高新區分局指揮中心
接轄區某金店工作人員
報警求助
接警后
民警蔡墨言立即趕赴現場
經調查
民警確認該男子的行為是“跑分洗錢”
且其中一男子孫某為“職業取款人”
(“職業取款人”指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
專門負責實施取款、轉移贓款的中間人
幫助詐騙團伙達到贓款洗白的目的
并從中賺取傭金)
4月才因“跑分洗錢”
被某地警方取保候審
在鎖定嫌疑人張某、孫某身份后
民警立即展開抓捕行動
并趁嫌疑人再次前來提取黃金時
成功將二人抓獲
經審訊
“職業取款人”孫某
因無正規收入
便告知朋友張某
“取100克黃金,可賺1.8萬元”
兩人一拍即合
便重操老本行
繼續為詐騙分子洗錢
誰知剛到鹽南高新區
取黃金用于“跑分”
就被熱心群眾舉報
被民警抓現行
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金店工作人員
因主動提供線索
鹽南高新區見義勇為基金會
正在為其申報
人民群眾參與平安建設表彰獎勵
2025年以來
與電詐犯罪密切關聯的
“跑分洗錢”手法時有翻新
當前
不法分子“洗錢”方式轉向線下
利用網約車、異地提取等形式
騙取被害人的現金、黃金等物品
“跑分”=洗錢。詐騙分子通過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為他人代收款,再轉賬or現金取款到指定地點,本質上是為非法資金提供轉移渠道的違法犯罪行為!
“卡農”是網絡犯罪行業內的黑話代稱,是處在網絡犯罪末端的“工具人”,一般是指以自己名義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然后出租、出售、出借給他人并牟取一定傭金的行為人,收卡團伙成員則被稱為“卡頭”。
如明知是犯罪所得
而幫助轉賬、取現、取黃金的行為
均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請廣大群眾
勿做“工具人”
不要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專欄閱讀
來源丨江蘇警方編輯部 平安鹽城
編輯丨石昊楠
審核丨張可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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