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馬路請走斑馬線
不少行人選擇翻越護欄
看似在走捷徑
卻不知這是條“危險通道”
最終往往“欲速則不達”
為有效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意識,杜絕翻越道路隔離欄的危險行為,近期,巴州公安交警組織宣傳民警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引導群眾樹立文明出行理念。
活動現場,宣傳民警采用“多維宣教”模式,通過面對面講解、發放圖文并茂的宣傳手冊,結合典型事故案例,深入淺出地剖析翻越欄桿引發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同時,在道路兩側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橫幅,以簡潔有力的標語提醒群眾自覺選擇安全過街方式。多形式、全覆蓋的宣傳舉措,切實增強了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有效引導群眾共同守護道路通行秩序。
此次宣傳活動旨在從思想根源上筑牢安全防線,切實提升群眾自我防護能力,營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行人翻越護欄看似事小
實則是對交通秩序的恣意破壞
不僅是惡習
更是拿生命當兒戲
圖:行人跨越護欄時翻倒被撞
圖:行人翻越護欄后被撞
監控可以回放
生命無法重播
翻越隔離設施
橫穿馬路
不僅是不文明的行為
更涉及交通違法
會帶來嚴重危害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翻越護欄的危害
個人安全:
翻越護欄是一種危險行為,容易造成摔傷、擦傷等身體傷害。
公共設施損壞:
頻繁翻越會損壞護欄,影響其正常使用,增加公共設施的維修成本。
不良示范:
這種行為會給他人樹立不良榜樣,導致更多人效仿,進一步惡化交通環境。
人生沒有“捷徑”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巴州公安交警提醒
過馬路時
請走人行橫道 不翻越護欄
生命只有一次 要好好珍惜
來源丨各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編輯丨肖水英
審核丨吳建軍
簽發丨李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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