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湯按照約定將剩下的4萬元打到我的卡上了!”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檢察院駐該市綜治中心的檢察官接到當事人覃某的電話。電話那頭爽朗的笑聲,為這起歷時半年的輕傷害案件畫上了暖心句號。
2023年10月,覃某與街坊湯某因瑣事發生口角,推搡間湯某揮拳擊打覃某頭部。經鑒定,覃某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承辦檢察官發現這本是“芝麻大”的鄰里糾紛,但賠償數額卻成了解不開的“死結”。
“如果直接起訴,兩家就真成仇人了。”考慮到該案系因瑣事引發的輕傷害案件,為有效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承辦檢察官在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在恩施市綜治中心開展調解工作,邀請人民調解員和覃某的代理律師等參與。
2024年11月,在恩施市綜治中心調解室,承辦檢察官結合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向湯某說明其行為的嚴重性和后果,人民調解員從維護雙方共同權益出發,引導湯某換位思考。
“我從受傷住院至今,湯某從未以任何方式表達過歉意,其實我在意的是湯某的態度。”經過一番調解,覃某的態度緩和下來。湯某也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主動向覃某道歉并承擔責任,承諾盡快支付賠償金。
承辦檢察官與覃某的代理律師隨后逐項核算賠償明細,調解室里的火藥味也悄然消散。最終,二人握手言和,湯某當場支付賠償金5萬元,并承諾余下的4萬元在約定時間內支付完畢。覃某對湯某表示諒解,雙方達成和解。
考慮到該案系鄰里糾紛,湯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和賠償損失取得諒解等情節,矛盾糾紛已化解,恩施市檢察院決定對湯某作不起訴處理。
“我們堅持把釋法說理、矛盾化解貫穿于檢察辦案全過程,強化系統觀念,下好‘防’字先手棋和‘化’字關鍵招,推動矛盾糾紛化解關口前移,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在早在小。”恩施市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檢察官向丹說。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廖家利 于詩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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