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京都律師事務所刑事三部“刑案思辯大家談”系列活動第十三期成功舉辦。本期研討主題為“輕罪治理下的刑事辯護”。
本期活動由齊曉伶律師、周文達律師、關鍵律師進行分享,實習律師趙德軒主持。活動采取線下講授與線上直播相結合的形式,多位律師到場參會,3000余人線上收聽。本次活動聚焦輕罪治理下的刑事辯護,共同探討在輕罪案件中如何精準把握辯護要點,真正實現有效辯護。
趙德軒
活動伊始,主持人趙德軒點明了輕罪治理在當下刑事司法中的重要地位,它不僅是熱門議題,更是刑辯律師日常工作中面臨的關鍵課題。此次研討活動,既是對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踐行,也是一線刑辯律師追求業務精進的積極探索,旨在探尋如何在輕罪案件中展現專業價值,堅守辯護底線。
齊曉伶
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齊曉伶律師分享的題目是《輕罪治理背景下的刑辯技能提升》,齊曉伶提到,當下犯罪結構正經歷顯著轉型,重罪重刑率持續下降,輕罪輕刑率不斷上升,“嚴打”政策讓位于“寬嚴相濟,以寬為先”的刑事司法政策。隨著犯罪結構的變化,刑事訴訟制度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齊曉伶律師著重介紹了認罪認罰制度,這一制度自2018年寫入刑事訴訟法后,迅速在司法實踐中推廣,同時,該制度在適用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爭議,比如法院認為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侵蝕了審判權,檢察官則抱怨工作量大幅增加,公安機關積極性不高,以及被告人上訴后檢察機關的附隨性抗訴是否屬于國家公器的不當運用等問題。
在探討輕罪案件委托辯護意愿時,齊曉伶律師講到,盡管輕罪案件數量增多,但刑事辯護律師的業務量并未相應增長,反而有萎縮之感。她說,這主要是因為輕罪案件具有支付能力弱、預判性強、法律后果輕、不羈押導致緊迫感降低、辯護空間小等特點。不過,她也強調,輕罪時代也為律師行業帶來了機遇,當下全面依法治國的推進使犯罪治理法治化程度不斷提高,案件數量的增加促使律師關注新類型和輕微犯罪,程序多元的同時辯護權不能克減,少捕慎訴慎押政策的推行也要求律師在更多環節提供專業服務,“律師應著力提升自身技能,包括盡早介入案件、快速反應、對案件精雕細琢的能力、找準更精確的辯護方向、加強與當事人的合作以及提升溝通能力。”
周文達
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文達律師分享的主題為《輕罪治理中辯護工作的“變”與“不變”》。
在輕罪治理的背景與現狀方面,周文達律師提到,政策驅動和實務特征都十分明顯。2018年刑訴法修改確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高檢開展的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2023年最高檢印發的檢察改革工作規劃以及2024年建立的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等,都為輕罪治理提供了堅實的政策支持。從實務來看,近年來刑法修正案中新增了大量輕罪罪名,如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出售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等,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危險駕駛罪,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妨害安全駕駛罪等。
對于辯護工作在輕罪治理下的變化,周文達律師提出了四個關鍵維度。辯護觀念上,律師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靈活調整策略,避免過度復雜化;價值定位上,要從對抗式辯護向協商式辯護轉變,他以自己辦理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件為例,詳細闡述了通過與檢察機關積極協商,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結果的過程;辯護重心上,要從庭審辯護轉向庭前辯護,重視量刑協商辯護中的階梯式辯護;程序節點上,隨著輕罪案件的增多以及速裁程序的廣泛應用,程序節點的‘黃金期’正在提前。周律師指出許多輕微案件可能在10天內就進入速裁程序,律師需要認識到程序節點的這種變化,對于輕微案件7天可能更為關鍵,提前介入案件,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同時,他也強調了辯護工作中不變的根基,包括嚴格審查證據的底線標準不變、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底線原則不變、追求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不變、潛心制作法律文書的標準不變以及堅守職業倫理紅線不觸碰等。
關鍵
關鍵律師結合自身豐富的辦案經驗,圍繞刑事辯護重心前移的實務要點進行了分享。
在題為《輕罪治理下的刑事辯護——辯護重心的前移》的分享中,他指出,衡量律師水平時,不能僅關注庭審表現,在輕罪案件中,庭前工作往往更為關鍵,律師應從庭審辯論家向庭前談判專家轉變。
關鍵律師通過多個實際案例,生動地展示了庭前工作的重要性和具體方法。在分析一起當事人自首情節存疑的案件時,他深入研究案件細節,申請調取手機電子數據,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自首和立功情節;在處理涉及非吸公司業務員的案件時,他提醒當事人如實供述,避免因不懂法導致自首情節喪失;在辦理一起襲警案時,他在審查批捕的緊迫時間內,積極取得被害人諒解,仔細分析案件情節,成功將罪名變更并爭取到不起訴結果。他還分享了一個正在經歷二次開庭的復雜案件,探討了法官意圖和案件走向,強調在輕罪案件中協商比對抗更重要,律師應善于捕捉法官的意圖,調整辯護策略。
聶素芳
在三位律師分享結束后,聶素芳律師對三位律師的分享給予了高度評價,她指出,輕罪案件委托律師比例不高,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當事人及社會大眾對輕罪案件中律師的作用認識不足,然而從三位律師的分享可以看到,即使是在輕罪案件中,辯護律師仍然大有可為,且輕罪案件對律師能力的要求并不亞于重罪案件,甚至在某些方面的要求更加精細化、專業化。她說,三位律師都不約而同地提到協商性辯護在輕罪案件中的重要性,也表明輕罪案件對律師溝通協商能力的要求更高,“輕罪案件中辯護尺度的把握,也更考驗律師的勇氣和智慧。”
馬立喜
馬立喜律師則針對關鍵律師分享的案例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他提議如果在案證據所展示的特定行為對當事人主觀故意的認定明顯不利,律師就需要關注當事人在面對特殊關系人時的慣常行為方式,以此得出涉案行為是否異常的結論。
馬律師表示,就需要我們跳出案內證據的局限,通過發現案外有利的客觀事實及挖掘所對應的證據,與案內證據所展示的法律事實做比對。他舉例從當事人本人的角度來看,當其面對特殊關系人所實施的是一個較過往并不異常的行為時,就可以以此來質疑公訴機關因該特定行為來推定當事人存在主觀犯罪故意的做法。
朱勇輝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勇輝律師進行了總結發言。他指出,輕罪在刑事案件中占據了很大比例,律師應重視輕罪辯護工作,在看似不起眼的小案件中展現專業水準,為當事人爭取合法利益最大化,以此重拾刑事辯護的信心,贏得社會對律師工作的重新認識和信任。
隨著我國輕罪治理背景下司法體系、配套政策的不斷完善,刑事辯護律師在其中的作用至關重要。此次活動為律師們提供了一個深入交流和學習的平臺,主講人的精彩分享為行業在輕罪辯護工作中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京都律師長期以來不斷提升自身專業能力,力爭為當事人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推動刑事辯護工作在輕罪領域取得新的發展。
后續活動:
“刑案思辯大家談”系列活動是京都律師事務所刑事三部為加強內部交流,提升律師刑事辯護實操能力,增強律所刑事辯護品牌影響力而專門設立的欄目。欄目旨在促進京都總所與分所間,所內與所外同行、專家學者間,所內部門間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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