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一體抓實“三個管理”,推動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的重要決策,得到各級檢察機關的堅決擁護,是新時期檢察管理工作的重大轉變、重要創新。最高檢應勇檢察長2025年3月在國家檢察官學院春季學期首批調訓班授課時,圍繞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一體抓實“三個管理”,推動高質效辦案做了系統闡述,為我們準確理解和把握“三個管理”的內涵要義提供了指引。最高檢普通犯罪檢察廳高度重視本廳和業務條線“三個管理”落實工作,結合職能和工作實際,邊思考、邊實踐、邊完善對業務條線的檢察管理工作。2024年以來,普通犯罪檢察廳按照“三個管理”的思路抓好“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下稱《意見》)實施工作,截至目前,醉駕刑事案件受理數、起訴數大幅下降,相對不起訴大幅減少,實刑率上升,醉駕案件寬嚴相濟、梯次治理的效果顯現,新規實施順利,實現預期目標。下面結合落實新規的實踐,闡釋我們關于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思考。
深刻認識刑檢部門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重要意義和具體職責
在2024年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會議上,應勇檢察長對刑事檢察工作職能定位和刑事檢察部門落實好“三個管理”做了重要論述。應勇檢察長指出,刑事檢察全過程參與、全流程監督刑事訴訟,是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能,是中國特色刑事司法制度優越性的重要體現,是追訴犯罪、維護穩定、保障人權、守護公正的重要力量。深刻理解上述重要論述,一是要認識到刑檢部門落實“三個管理”責任重大。由于承擔著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能,刑檢部門案件量占檢察機關所有案件的比例高、職權相對密集、程序相對復雜,管理工作任務繁重。同時,從《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規定(試行)》《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等文件確定的案件質量檢查評查、司法責任追究的范圍、類型、重點看,刑事檢察工作是檢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三個管理”,刑檢部門責無旁貸。二是在“三個管理”和“大管理”格局中,刑檢部門既是管理的主體,也是管理的對象。業務、案件和質量管理,沒有哪一項,刑檢部門可以“置身事外”,都要參與其中,任何一項管理首先是刑檢部門的“自我管理”。同時,刑檢部門及其辦案人員要接受檢察長和檢委會的直接領導和管理,接受案件管理、檢務督察、政工部門在案件分配、流程監控、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干部人事考核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和監督。
積極參與做好宏觀分析研判,重點做好專項分析,把準業務管理方向
應勇檢察長指出,業務管理主要是圍繞檢察業務進行的宏觀管理,側重于通過數據統計分析,對重點案件類型、重點辦案領域、重要業務態勢等檢察業務的趨勢、規律、特點進行研究,針對性加強業務指導、服務科學決策,促進更好發揮檢察職能。以《意見》落實為例,一是要配合好案管部門做好宏觀案件質效分析,服務院黨組和檢委會科學決策。刑檢部門要配合案管部門定期做好“檢察辦案質效分析研判”,積極參與建言獻策,圍繞宏觀分析需要重點關注的數據項、對數據的解讀剖析方向以及對質效的評估意見等提出意見建議,幫助提高宏觀質效分析質量,為院黨組和檢委會科學決策提供支撐。2024年以來,普通犯罪檢察廳多次配合案管辦就“檢察辦案質效分析研判”涉及危險駕駛案件辦理和《意見》落實情況的事項內容提出意見建議,確保相關分析研判的質量。如《意見》規定了醉駕案件一般不適用緩刑的10種情形,其中包括血液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上的案件。2024年三季度辦案質效分析中,最高檢案管辦就血液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上案件提出緩刑量刑建議和法院判處緩刑情況開展宏觀分析。普通犯罪檢察廳圍繞統計分析的案件范圍、標準以及研判結論等提出意見建議,幫助完善宏觀分析質量。二是常態化開展專題分析研判,把握態勢走向,做實業務指導。除了配合案管辦做好整體宏觀質效分析,刑檢部門也要將常態化、機制化開展檢察辦案質效分析研判作為抓管理、促業務、提質效的基本手段,深入開展具體檢察業務的專題分析研判,尤其是涉重點案件類型、重點領域、重要業務態勢分析。以《意見》落實為例,2024年以來,普通犯罪檢察廳以月度、季度為單位開展日常分析,以半年和全年為單位開展重點分析,關注涉醉駕案件辦理的重要數據變動、走向情況,尤其是注重對關鍵數據項的深入剖析。如,今年第一季度,普通犯罪檢察廳對危險駕駛第一季度數據進行了詳細分析,并與2023年、2024年同期數據進行對比,更好把握新規落實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如按照從嚴規范相對不起訴的要求,對全國平均和各省相對不起訴率進行重點關注,對相對不起訴率偏高的地區及時提示指導,要求控制相對不起訴率,對相對不起訴率明顯偏低,也提示相關省份加強分析,避免一刀切、走極端。經過定期關注和調控,2024年危險駕駛案件相對不起訴率為10%,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低于刑事案件平均相對不起訴率5.5個百分點;2025年一季度,危險駕駛案件相對不起訴率8.7%,符合預期目標。
加強程序和實體管理,強化制約監督,深化案件管理
應勇檢察長指出,案件管理是圍繞案件辦理進行的管理,側重于對案件的分配、流程、實體等進行全方位管理,確保案件分配科學、過程可控、結果公正。我們主要通過規范訴訟程序、完善檢察決策程序、加強類案指導等方式加強業務條線的案件管理,確保案件處理程序和實體公正。一是要規范案件辦理程序。《意見》確定了醉駕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是推動刑事訴訟繁簡分流、快慢分道的重要途徑,也是防止案件久拖不決、防范干預司法的必要舉措。《意見》實施中,我們通過調研督導等方式督促各地積極破解快速辦理的堵點,嚴格按照《意見》規定的時限辦理案件,通過編發信息專刊、編發典型案例推廣先進經驗,指導、引導各地對符合條件的案件推行“一站式”辦理機制,鼓勵案件量大的地區設置醉駕案件速裁辦案組,對符合條件的案件加快辦理流程,節約司法資源。我們注重分析醉駕案件適用速裁、簡易程序數據,對日常指導辦案中發現的案件久拖不決等問題,予以及時提示提醒。2024年全年,醉駕案件適用速裁、簡易程序達到95%左右。檢察機關做好本環節醉駕案件快速辦理的同時,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監督、協同其他政法單位加快案件辦理。如有的地區檢察機關通過數據分析發現新規實施后公安機關偵查醉駕案件耗時過長,做好與公安機關溝通,督促改進工作。二是完善案件辦理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機制。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細化完善權責清單。規范涉醉駕案件不起訴、提出緩刑量刑建議、調整量刑建議等決策程序,健全檢察官聯席會輔助決策,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審核把關,檢委會和檢察長分層把關機制。如有的省檢察院制定醉駕案件擬作相對不起訴處理評估辦法,細化審查要點、量化判斷標準,構建了分層審核把關形式,著力給醉駕案件不起訴裁量權“加把鎖”,確保從嚴規范作出相對不起訴,嚴防司法腐敗。三是加強類案指導,確保公平公正。注重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和統一標準作用,《意見》實施中針對新規執行過程中反映較多的問題,普通犯罪檢察廳組織編發3批37件醉駕典型案例;遇到地方請示的疑難問題,會同其他部門即時會商、研究答復。
以案件檢查評查為抓手,加強質量管理,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應勇檢察長指出,案件質量是司法辦案的生命線。質量管理事實上是業務管理和案件管理的落腳點,在業務和案件管理過程中已經蘊含著提升和保證案件質量的目標。質量管理的主要手段是案件檢查和評查。我們認為案件質量檢查評查的任務和目標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評估檢驗案件質效。應勇檢察長指出,圍繞案件質量的管理側重于促進辦案實體、程序、效果有機統一。案件辦結后,通過事后反觀,從實體、程序、效果等方面評估一個案件辦理得好不好,是案件檢查評查的應有之義和基本目標。二是總結司法經驗和規則。已辦結案件是司法經驗和規則的寶庫。通過對批量案件的檢查評查,分析總結類案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量刑處理等方面的特點、規律,進而提煉出具有普遍指導性的經驗和規則,是案件檢查評查的高層次目標。三是發現不足以及解決問題。雖然一個案件辦理經過了嚴格的程序,但是由于對法律存在不同認識,能力水平、責任心有差異,甚至人為的其他因素影響,有可能會存在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甚至造成冤錯。通過案件檢查評查,查找問題,解決冤錯,并對故意違反檢察職責的,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追究司法責任或者其他責任,是案件檢查、評查的重要目標。
2024年第三季度,案管部門通過業務數據統計分析,發現存在在此標準以上適用緩刑的情況。普通犯罪檢察廳落實檢委會決定,組織對該批案件開展專項評查,以省級院為責任主體開展評查,重點評查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是否合法、適當,法院判處緩刑是否合法、適當,是否存在應當予以監督糾正而未監督糾正的情況。經過評查,形成了基本結論,一是該部分緩刑案件絕大部分符合法律規定,辦案質效沒有問題。對血液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上的案件是否判處緩刑,關鍵是要把握好“一般”和“例外”的關系。經分析,同期血液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上案件有96%判處實刑,只有不到4%判處緩刑,總體上符合“以不適用緩刑為原則,以適用緩刑為例外”的適用要求。提出緩刑量刑建議或者判處緩刑的絕大部分存在法定的減輕情節等特殊情形,依法可以判處緩刑。比如,有的案件被告人系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近親屬或者未成年子女的唯一撫養人、贍養人,考慮到被告人所犯系輕微犯罪,且我國有“存留養親”的恤刑傳統,判處緩刑符合法理情。二是總結提煉了“一般不適用緩刑”的司法規則。通過評查,進一步厘清適用“例外”的具體情形和規則,歸納了六類可以考慮判處緩刑的特殊情形,進一步統一適用標準。三是發現和糾正錯誤案件,依法認定司法責任。評查中,發現極少數案件存在法律適用錯誤和量刑不當的問題,地方檢察機關依法提出抗訴,截至目前已有部分抗訴案件獲得法院改判支持。對這部分抗訴案件,多數系檢察機關內部以及檢法辦案人員或單位之間存在對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具體條文的理解和認識不一致問題。對評查中發現案件辦理中司法工作人員可能存在瀆職犯罪線索的,依法移送檢察偵查、檢務督察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下一步,普通犯罪檢察廳將進一步深化對“三個管理”的理解認識,進一步找準刑檢部門在檢察“大管理”格局中的職責定位,查找管理工作短板和不足,深入總結醉駕新規落實中形成的管理經驗,加強對各類案件辦理工作的管理,積極配合案管部門做好宏觀質效分析研判,加強本部門、本條線具體業務專項分析研判;規范案件辦理程序和實體標準,強化檢察權運行監督制約;抓實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自覺接受外部管理、監督,切實踐行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為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貢獻應有力量。
(作者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普通犯罪檢察廳廳長侯亞輝)
(來源:檢察日報·理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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