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晨報
近日,四川南充公安通報一起特大偽造貨幣案,“3.16特大偽造貨幣案”。
2024年3月,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區分局接匿名舉報后,于3月16日在假幣交易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郭某、喻某等5人。通過深挖研判出郭某、馮某龍兩大假幣制造團伙,并于當日立案偵查。
經查:2019年,郭某因非法持有槍支和假外幣被判刑,出獄后受某電影情節啟發,謀生了制造假外幣發財的美夢。2021年年底郭某邀約喻某等人借用冥幣印刷廠做掩護制造假外幣,邀約多人加入制造團伙。因假外幣質量未達預期,而停止生產。
2023年初,郭某、喻某找專業人士制作出高清模板,并通過熟練印刷技師將模板制作成印刷版,后邀約做跨國貿易的馬某等人出資購買高級印刷機,采購專用油墨和特種紙張印制出約360萬假外幣。
▲嫌疑人用冥幣制造廠為掩護的假外幣窩點
2023年底,郭某、喻某在兜售假外幣過程中認識了制造假人民幣的馮某龍。郭某向馮某龍提議將假人民幣銷售交于郭某、喻某的團伙,非法獲利按照三七分成,并以開網約車為掩護,多次在南充周邊進行假外幣、假人民幣銷售。
▲警方查獲的設備
目前,該案已查獲假外幣150余萬、假人民幣40余萬,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搗毀假幣制造窩點6處,收繳制假設備3套,摧毀涉及四川、山東、廣西、福建等11個省21名嫌疑人集原材料供應、假幣偽造、分銷、使用于一體的犯罪網絡。
經濟犯罪看似遙不可及
其實陷阱早已埋藏在我們的生活中
經濟犯罪的常見類別包括哪些?
如何有效防范經濟犯罪?
科普時刻
01
什么是經濟犯罪?
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
02
常見的經濟犯罪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指以推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
集資詐騙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提醒所有人
預防經濟犯罪一定要牢記以下幾點:
未知鏈接不輕點,驗證信息需謹慎
投資理財選正道,平臺資質要查清
轉賬匯款多核實,親友求助先辨明
遇有線索速舉報,共筑經濟防火墻
來源|南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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