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院黨團日前提出兩項全臺公投提案,分別為“在經過安全評估后重啟核三廠”及“2年內自由地區實施移轉投票法制化”。立法院16日召開黨團協商,在野黨普遍主張應尊重憲法賦予的公投權利,由全民決定政策方向;民進黨則質疑主文設計過于復雜、執行面困難。三黨發言后沒有共識,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最后宣布散會。
針對移轉投票議題,民眾黨立委劉書彬表示,根據憲法第17條,民眾享有“選舉、罷免、創制、復決”四權,移轉投票即是在保障民眾參與的“民主基礎”。他指出,全球多數“民主”皆已落實移轉或不在籍投票制度,包括印尼、菲律賓等移工皆能參與公投,臺灣卻長期停滯,自85年“中選會”研擬至今未見進展。他強調,提案聚焦于島內投票人能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現場投票,不涉海外,“這在現行投開票所架構下并非無法執行,不要再找借口拖延。”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指出,臺灣現行選舉制度限制眾多族群投票權益,尤其軍警、護理人員因執勤無法返鄉投票,長期以來就應推動不在籍投票。她強調,島內已有多版本相關修法,包括她本人也曾提出草案,但推動進度緩慢,此次透過公投讓全民決定最為直接,也呼應賴清德提出的“用更大的民主決定民眾權利”主張。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則指出,移轉投票確實可透過修法或公投方式推動,惟此次主文范圍過廣。他舉例表示,目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已有移轉投票制度,但若要涵蓋各級選舉,包括縣市議員、村里長,涉及七八千種選票版本,臺灣恐無印制能力。他認為,若僅限當家人或公投等全臺選舉,較具可行性,但現行提案在執行面仍有困難。
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強調,無論對議題立場為何,公投制度即是交由民眾表達意見的機制。他表示:“你可以說我就是反對移轉投票,那就出來投反對票,這本就是公民社會該有的討論過程。”
至于核三重啟議題,民眾黨立委張啟楷表示,《核管法》修正后已排除法律障礙,是否使用核電,應由人民決定。他強調,重啟核三須經過完整安全評估,并指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曾赴核三廠考察,當地不少民代、村里長皆支持重啟或延役,不該將公投污名化。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批評,核三已運轉40年,即將除役,民眾黨卻要強推公投延役,“你是憑什么?當多久立委就能決定核三命運?”他質疑,核廢料處理問題未解,屏東地方也無共識,民眾黨此舉粗暴又傲慢。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表示,過去核電廠規劃皆預定核廢料原地儲存,并指出不僅恒春鎮長支持延役,滿洲鄉地方聲音也傾向贊成。他認為,不如訴諸公投交由全民決定。
張啟楷回應,核三重啟前須以安全評估為前提,不可能貿然實施。他強調,附近四個鄉鎮支持聲浪明確,民進黨當年也是靠公投起家,如今卻轉而反對公投,“令人費解”。
協商最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宣布各黨團立場歧異,未能取得共識,協商會議正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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