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網友發文稱,國家體育總局于近期公布的《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2025年優秀運動員本科保送擬推薦名單的公示》中,有一位名叫“朱某薈”的女生,通過排球項目被保送至浙江大學。
5月16日,浙江大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該校本來計劃招3名女排運動員,但最終只招了2人……在錄取審核時,他們并不知道朱某薈是朱婷的妹妹。
該工作人員還稱,按照相關規定,排球、籃球、足球三大球項目不需要比賽成績,只需要“運動健將”就符合保送要求,他們的審核程序是符合規定的。
但卻有網友稱:朱婷的妹妹排球水平一般,是混上的“運動健將”,并不符合保送資格。
還有一位網名為“偉大的渺小ZY”稱:“她妹妹拿運動健將的時候,就受到了爭議”。
“當年打全錦賽,突然把她妹妹加入到了河南隊的大名單中,打全錦賽也只是發個球就下去了,也沒給河南隊打過比賽,后來河南隊拿到了全錦賽前8,她妹妹順利拿到了運動健將稱號”。
另一位網名為“Bao子愛睡覺”的網友也稱:“給路人解釋下,她本身并不像她姐那樣優秀,運動健將是在河南隊發球下網混來的,也不是正常的發球替補,就在第一場特地讓她上去,發了一個表示上場,滿足運動健將的要求”。
當然,對于網友們你一言我一語的不同說法,在沒有得到官方證實前,我們也只能當作“吃瓜素材”,現在并不足以采信。
對此,有關方面當然可以拿出朱婷妹妹的體育求學經歷、運動成績等,以證明其確實達到了符合相關保送名校的條件,也就可以讓大眾的質疑聲煙消云散,讓“陰謀論”者們就此閉嘴了。
想來大家還記得,去年此時,知名影星、嫁入豪門的“晴格格”——王艷之子,就因為以籃球特長生之名保送北大,也同樣引發了廣泛的社會爭議。
“晴格格”之子入學的程序上,似乎與現在的朱婷妹妹一樣,也是“符合現有規則”,表面上同樣顯得無懈可擊。
但當輿論嘩然一片過后,人們似乎到現在依然是稀里糊涂:名望家族或權貴者們,如此巧妙地利用“規則”,真的就是非常合情合理合規嗎?
事實上,如果他們不是與公眾人物或權貴家庭有關,只要符合現有規定,達到了相關保送條件,且他們是與同等條件者公平競爭獲得的結果,那顯然就讓人無話可說,也算是一種相對的公平公正了。
人們質疑這種公眾人物或權貴人物是否非公平獲利,表面上跟他們的名望、財富有關,但本質上,如今的人們并不是還有那種“打土豪”的心理,而是更為擔心社會資源占有、使用與分配上的不公,也就是說,是擔心“競爭機會上的不平等”!
我們有一位偉大的先哲——孔夫子,早就提出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偉大觀點,這也是孔子關于社會治理的核心觀點之一。
其內涵就是:治理者不應擔憂資源總量的不足,而應警惕分配不公帶來的社會矛盾。
而只有在“各得其分”的合理分配機制下,方能緩解結構性的社會矛盾。
像孔子批評季氏僭越禮法,從而導致君臣失序,也正是對“不均”的典型批判。
但是,像著名大儒朱熹注解其中的“均”時,就明確為“各得其分”,他在《四書章句集注》中稱:“各得其分,謂得其應得之分,無太過不及之弊”。即強調按禮制規范,實現階層間的合理分配,而非絕對平均。
比如,像朱婷妹妹或“晴格格”的兒子等,必然會在社會資源等方面要優越于平民百姓,但他們占有社會資源的方式,只要是“各得其分”,也并無問題。
但同時,更多的民眾必須在相應的制度安排、機制設置方面,可以獲得與權貴之族們同等的競爭機會才行——比如,現有的高考制度設計,應該說,這仍是最不差的一種公平選拔人才機制了!
只不過,這其中的所謂“保送”機制,就成了公平機制中的一種“特殊性安排”了——我們并不是說,所有保送都不公平,但是,這種特殊化的安排相較于“以分數見公平”的高考機制,顯然就多了很大的特殊操作空間,這也是不言而喻的一點。
想一想最近的新聞里,像北京協和醫院的那位董小姐,是不是也在利用所謂“4+4”特殊機制,成了其中的利益輸送者與獲利者呢?——只要有“特殊機制”,就肯定會有更多可能被利用的搞特殊之渠道!
這樣說,也并非說完全要搞“平均主義”才行——比如,我們大力追求的“共同富裕”,這在更多意義上,是一種機會上的公平,而非絕對的平均主義。
言及此,不由人想到最近因偷稅被罰近千萬的所謂網紅大V——司馬南。
此君也曾當過三天的“人大特聘教授”,但因人大校友的堅決反對,三天過后,中國人民大學相關院系就飛快地取消了其“特聘教授”之名。
司馬南的“三天教授”之來路,顯然主要靠的是人脈關系之“特殊渠道”,而非是其自我標注的所謂“書家、學者”——在中國的書法家和學者之中,司馬南真的配得上站在其中嗎?顯然并不是,而是因為其特殊的人脈關系,而將“三天教授”羅致所得罷了。
但正是這位司馬南先生,他得以一呼百應收割所謂七千萬粉絲的原因,其中就有他對“共同富裕”的歪解之功!
司馬南用老舊、過時的話術,以維護公有之名,大肆批判所謂的“資本、資本家”,更是否定國務院網站上公布的“民營經濟五六七八九條”重要貢獻,因而獲得了一大批囿于階層固化,感覺上升無望的底層民眾的盲目跟從。
嘴上一套是什么“共同富裕”、痛批私有、資本;但實質的行動上,司馬南本人不僅早在十余年前,就在美國買房,成了為美國上貢的光榮納稅人。
但更可笑的是,這位以“反美是工作、去美是生活”而成名的網紅,卻在其嘴上最為“熱愛”的中國,僅從2019年以來的查賬后,就因偷稅被罰了近千萬元。
在此拿司馬南作例子,只是想說:我們的社會追求公平公正之目標,并不是要做到絕對的平均主義,而是要有制度和機制的保證,以此確保所有人能在機會上的相對公平、均等,而不是社會資源被人通過“特殊機制”,可以不公平地特殊享用了。
人民并非是患“保送”等社會資源之“寡”,而是患公平競爭的機會之“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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