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白嫖栽了!”女子在上海旅游一個月,住酒店沒花一份錢,每次都故意抓紅自己但皮膚,然后以皮膚過敏為由,讓酒店退款白住!被警方抓到后,她居然理直氣壯地說:“我承認我薅羊毛,我以后不薅了不就行了嗎?誰還沒犯過錯,至于把我抓起來嗎?”
女子小王來到上海旅游,覺得住宿費太貴。為了省下這筆開支,她竟打起了歪主意,妄圖不花一分錢就住酒店。
原來,小王自小就是過敏性皮膚,身上很容易因各種因素過敏發紅。
為了節省房費,每次退房前,她都會故意將自己的皮膚抓紅,隨后理直氣壯地找到酒店方,堅稱是酒店衛生不達標,才導致她皮膚過敏,要求酒店退款免單。
之前那些酒店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都選擇滿足她的退款要求,息事寧人。
這讓小王愈發肆無忌憚、得寸進尺,后來挑選的酒店一家比一家高檔、價格也越來越貴。在她心里,這些酒店仿佛都成了免費的住處。
這天,小王如往常一樣辦理退房手續,又使出了同樣的伎倆,聲稱酒店衛生狀況太差,導致她身上冒出了大量紅疹。
然而,這次她碰到了“硬茬”。酒店的保潔員對此十分不服氣,因為她每天都盡心盡責地打掃房間,床單更是一客一換,在她看來房間的衛生絕對無可挑剔。
所以,保潔員懷疑問題出在小王身上,于是果斷選擇報警。
警方介入調查后,在小王的房間里發現了一份病例報告,報告顯示她早在入住酒店之前就已經被確診為皮膚過敏,并非入住酒店后才出現過敏癥狀。
進一步調查發現,小王在其他酒店也有過類似的糾紛。民警通過調取相關記錄得知,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里,小王輾轉于十多家酒店,而且所有她住過的酒店管理人員都反映,她在退房當天都會以衛生問題導致皮膚過敏為由,要求酒店退款免單。
目前,小王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可笑的是,面對被抓的局面,小王不但沒有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囂張地叫嚷著:“我現在真的知道錯了!我承認是在占小便宜,以后我不這么干了還不行嗎?你們為什么要抓我啊?誰還沒犯過點錯啊!”
那么,從法律上該怎么看待這件事情呢?
小王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根據《刑法》第293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小王故意以虛假理由向酒店索賠退款免單,擾亂了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她在一個月內輾轉十多家酒店實施同樣的行為,具有多次性和故意性。
雖然她表面上是以酒店衛生不達標導致皮膚過敏為由要求退款,但實際上是為了達到不支付房費的目的,這種行為屬于“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情形,所以被警方刑拘!
小王的行為實在令人不齒。她為了貪圖一時的小便宜,不惜使用不正當手段,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德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從她被抓后的叫囂來看,她并沒有真正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在她眼中,自己的行為只是“薅羊毛”,是一種小錯誤,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紅線。
這也反映出部分人法律意識的淡薄,以為占點小便宜不算什么大事,卻不知已經在違法的邊緣試探。
無論是在日常生活還是旅游出行中,我們都應該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準則,誠實守信、公平交易!
(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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