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覺得,只有開車喝酒才算“醉駕”,騎電動自行車喝點酒上路沒關系。可北海市民代某某就因為酒后騎電動自行車,出了事故還負全責!這事兒給大伙提了個醒:酒后騎非機動車,同樣是違法的!
事故經過
2025年5月6日凌晨2時16分,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四大隊接到報警,稱銀海區(qū)新世紀大道有人騎車摔倒受傷。民警趕到現(xiàn)場,通過監(jiān)控和詢問發(fā)現(xiàn),事故發(fā)生時,代某某飲酒后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沿新世紀大道輔道由東往西行駛,當行至麗景佳苑路段附近時,車輛突然失控,撞上路邊路牙,導致車輛側翻,代某某受傷,車輛也受損嚴重。監(jiān)控畫面清晰顯示,代某某騎行時車身搖晃不定,經過路口時既未減速也未剎車,徑直撞上障礙物,所幸僅造成輕傷。
經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檢測,代某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 160mg/100mL,遠超醉酒駕駛非機動車標準。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代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違法,最終被認定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面對處罰,代某某懊悔不已:“早知道就不心存僥幸了!”
北海公安交警提示: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不僅威脅自身安全,還嚴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酒精會顯著削弱駕駛人的肢體平衡與控制能力,降低判斷力和注意力,導致突發(fā)狀況下無法及時正確應對。根據法律規(guī)定,醉酒駕駛非機動車可處警告或罰款,若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執(zhí)法部門有權扣留其非機動車。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騎車也不例外”,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摒棄僥幸心理。
酒后不能開車,
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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