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相信嗎?在此次印巴空戰中一鳴驚人的殲10C戰斗機,當年差一點兒被巴基斯坦空軍錯過了。
“殲-10C”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明星戰機”:它沒有F-35那樣的隱身能力,也不像陣風、臺風這些“西方四代半”機型擁有全球化的用戶和光鮮的戰績。因此,自從誕生之日起,它甚至都沒出現在西方主流空軍戰略評估的“威脅模型”中。
但就是這么一款看似“資歷平平”的戰機,卻在2025年克什米爾上空完成了震驚世界的一擊:不僅一舉擊落了3架印度空軍的陣風戰斗機,還捎帶著把俄系4代機一次性團滅了。正所謂十年寒窗無人問,一朝奪魁天下知!
這一戰之后,全球防務圈為之震動,各大軍事評論機構開始重新審視中國戰機的作戰能力——尤其是“殲-10C”。普遍觀點認為,這款戰機的雷達、航電系統、遠程打擊能力,以及整個平臺的戰場融合水平,已經逼近甚至超過了歐美同類產品,是目前世界上被嚴重低估的非隱身戰斗機之一。
可問題是:在它一戰成名之前,巴基斯坦軍方憑什么敢買它?又憑什么敢第一個把它投入實戰呢?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巴空軍和殲-10是怎么“結緣”的——這中間經歷了多少猶豫、博弈,甚至差點錯過,又是如何在關鍵時刻大膽押注,成就了這段頗具傳奇色彩的合作故事。
在國際軍火市場上,想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可不是件輕松的事。
首先得扛得住兩種風險:一是武器本身性能到底靠不靠譜,別花大價錢買個“半成品”。二是政治賬——你買了某國的裝備,就等于加入了這個陣營,可能會引來敵對國家的施壓,甚至改變地緣政治格局。
放在全球軍評圈這個大背景下看,就更復雜了。
你可能聽說過一句話——“戰機也有鄙視鏈”。
這不是開玩笑,而是真實存在的認知體系。在這個“鄙視鏈”里,隱身戰機永遠站在食物鏈頂端;西方國家的四代半戰機被視為主流精英;俄羅斯的飛機雖然戰斗力不俗,但常被貼上“粗糙”的標簽;至于中國的戰機,則被默認為是“山寨貨”或者“廉價的替代品”。
這套價值體系的背后,是西方主導全球軍事話語權的結果。
從《詹氏防務周刊》到“空優指數排行榜”,從北約制定的演習評估模型 到各種軍售排名榜,幾乎清一色是西方視角。而在這些體系里,中國戰機往往被有意無意地低估——特別是在雷達、航電和導彈系統這些后發優勢上,總是被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
“殲-10C”,就是這場全球認知偏見的“受害者”之一。
比如說,它裝備了先進的“KLJ- 7A”有源相控陣雷達,還能掛載“霹靂-15”這類射程超過150公里的遠程空空導彈,性能已經逼近“F-16V” 甚至是陣風。但外媒卻說這是在“追趕西方”。
反過來看“F-16V”,用上了同級雷達和“AIM-120D”導彈,就被稱為“第四代戰斗機的巔峰代表”。再比如,“殲-10C”的價格只有陣風的零頭,就被描述成“廉價的替代方案”;陣風貴上天,卻被吹捧成是“空戰藝術品”。
聽起來是不是有點“雙標”?
實際上,這種標準根本不是在比技術,而是看你站在哪個陣營。在西方主導的話語體系下,“自己人”的裝備天然加分,而“非我族類”則自動打折。
也正因為如此,巴基斯坦軍方能在這樣的國際認知環境中看中“殲-10C”,愿意第一個下單、第一個實戰啟用,說實話,多少有點賭的成分。這場賭注,不只是賭武器行不行,更是賭未來空軍技術路線的走向,甚至是在賭整個國家的地緣戰略命運。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巴基斯坦空軍在選擇的過程中,經歷了很多次的猶豫和反復,甚至險些與這款令他們如今倍感自豪、威風凜凜的殲-10戰斗機擦肩而過。
目前可查的公開信息顯示,巴基斯坦第一次認真考慮引進殲-10戰斗機,大約是在2008年。
那時候,殲-10剛剛對外公開不過兩年。巴基斯坦空軍在自己運營的網站“PAF Falcon”上,罕見地刊登了一張殲-10與中巴聯合研制的“梟龍”戰機 編隊飛行的照片,引起了外界不少猜測。而當時的巴空軍參謀長——坦維爾·邁哈穆德也曾對外表示,計劃從中國采購36架“FC-20”戰機。這個“FC-20”,其實就是殲-10的早期出口型號。
從那時起,每隔幾年,關于巴基斯坦要采購殲-10的傳聞就會冒出來一波,但總是雷聲大、雨點小,一次也沒真正落地。
但實際上,對于巴基斯坦軍方來說,更新戰機已經迫在眉睫。
那時的巴基斯坦空軍正處在一個尷尬的過渡期,主力機型幾乎都是“上世紀的遺產”:最核心的作戰力量,是80年代從美國引進的F-16A/B Block 15型戰機,一共也就32架;其他還有150多架老舊的法國幻影III、幻影5,以及數量差不多的中國殲-7和殲-6。可以說,型號雜、壽命老、性能差,這個現狀使得巴基斯坦空軍已經難以適應新時代的空戰需求。
唯一的希望,就是剛剛開始小批量服役的“JF-17梟龍”,但這款輕型戰斗機尚未成熟,還不足以獨當一面。
與此同時,印度空軍那邊卻在持續加碼,“蘇-30 MKI”已經形成了戰斗力,“中型多用途戰斗機”全球招標計劃也在穩步推進,對巴方構成了越來越大的壓迫感。巴基斯坦急需一種先進的多用途戰斗機來補位,但真正要做決策時,卻總是左右為難。
首先,對于實戰經驗非常豐富的巴基斯坦空軍來說,裝備系統統一、通用,是壓倒一切的現實考量。型號越少、平臺越集中,后勤越容易,培訓成本越低、戰斗力成型越快。所以早在1988年,巴方就與中國航空工業部啟動了“超-7”合作研發項目—— 也就是后來的“JF-17梟龍” ——就是希望它能替代幻影III、幻影5、殲-6、殲-5等雜牌戰機,讓空軍結構更簡單,形成以F-16為主,以梟龍為輔的“高低搭配”體系。
那么最理想的方案,自然還是繼續從美國那里爭取更多F-16,最好是新型號的F-16C/D。既能無縫融入已有體系,又能有效對抗印度空軍。
不過,要理解這場軍購為何遲遲未能成行,還得把時間撥回到十年前。
1998年5月初,印度突然進行了一次核試驗,巴基斯坦不甘示弱,一口氣引爆了6顆核彈進行回應。這下好了,美國立馬啟動制裁,全面凍結對巴軍售,原本已經下單的28架F-16也被直接扣留。
這一記“釜底抽薪”,打亂了巴基斯坦空軍的裝備計劃,使他們不得不另尋出路。
一方面 巴空軍加快與中方推進“JF-17”的研發和量產進程,力求早日形成戰斗力;另一方面,也在尋找一款能接替“F-16”、具備中高端性能的替代戰機。
當時,中國的外貿戰機產品線并不算豐富。巴方考察了包括殲-8Ⅱ在內的幾種出口型號,但都覺得不夠理想——要么太老,要么性能不足。直到巴方打聽到 中國航空工業在研第三代戰斗機殲-10的消息之后,才終于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
不過,現實很快又給巴基斯坦軍方潑了一盆冷水。
殲-10雖然很先進,但在當時其實還在“長身體”的階段——它剛在1998年完成首架原型機首飛,直到2004年才正式列裝中國空軍,屬于“還沒長成”的新銳選手。而且,中國自己當時也急需這款新型戰機來替換老舊的殲-7和殲-8系列,國內需求量巨大。
這就意味著,哪怕巴基斯坦當時愿意出錢買,中國航空工業也未必能抽出產能來交貨。
更復雜的是,殲-10最初配備的是俄制的“AL-31FN”渦扇發動機。中方要對外出口,還必須事先獲得俄羅斯方面的許可。由于現實條件限制太多,巴基斯坦想獲得這款戰機的難度也很大。
盡管如此,巴方還是沒有放棄關注。隨著時間推移,殲-10開始批量服役,中國航空工業的產能也在逐步提升。到2008年,殲-10迎來了重大改進型——“殲-10 B”成功首飛。與此同時,中國空軍和海軍的換裝需求也逐漸得到了緩解。早期的“殲-10 A”終于具備了對外出口的條件。
于是就在這一年,巴基斯坦再次傳出要采購殲-10的消息。這一次,似乎機會終于成熟了。
不過,一個新的變數又出現了。
正當巴方考慮出手采購殲-10之際,美國的態度突然發生了變化。
由于巴基斯坦在阿富汗戰爭中全力配合美國打擊塔利班,美方決定“獎勵”一下——不僅解除了對巴軍售禁令,重新放行了當年被凍結的F-16訂單,還同意向巴基斯坦出售最新的F-16C/D Block 52,以及協助升級現役的F-16A/B。這對巴空軍來說簡直是“喜從天降”。
畢竟從綜合性能來看,殲-10A和F-16C/D Block 52還存在一定差距;更關鍵的是,F-16能無縫接入巴空軍已有的后勤體系,飛行員、保障人員、武器系統全都熟悉,省錢省心還高效。相比之下,引進一套全新的中國戰機系統,意味著得從零搭建一套配套機制,麻煩不小。所以很快,巴基斯坦就將采購殲-10戰機的事情拋在腦后了。
此后的幾年,巴方甚至從約旦低價接手了14架二手F-16ADF戰斗機,繼續鞏固“F-16優先”的空軍結構。換句話說,巴基斯坦只要還能搞到F-16,殲-10就始終只是一個“備胎”。
而且從戰術定位上看,F-16和殲-10確實太過相似:都是中型多用途單發戰斗機,主打高機動和靈活部署。對于財力有限、編制緊張的巴基斯坦來說,沒法同時大規模運營兩個幾乎定位重疊的高端機型。
然而,這種對F-16的依賴,很快就讓巴基斯坦嘗到了苦頭。
2018年,特朗普政府以打擊恐怖分子不力為由,決定取消對巴基斯坦的軍事援助。而且,由于巴方與土耳其一直來往密切,也引發了華盛頓的強烈不滿,F-16項目一夜之間被凍結。與此同時,美國轉而向印度示好,力推“F-16IN”和“F/A-18 EF”等機型。這些舉動不僅讓巴軍高層壓力巨大,也讓他們意識到,靠美國“施舍”,沒法真正保障空軍戰力。
于是,他們甚至一度轉向俄羅斯,希望采購蘇-35這類重型戰斗機來抗衡印度。但很快就發現:蘇-35不僅貴得離譜,而且完全不兼容現有體系,一旦采購,就等于“重新投胎”——整個空軍得重新建立一套俄式裝備的后勤體系,耗時耗力不說,還很容易被印度通過技術進行反制,這樣一來,巴基斯坦軍方的所有努力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正當巴方還在猶豫不決的時候,2019年的巴拉科特空戰敲響了警鐘。
在那場沖突中,印度動用了蘇-30MKI,巴基斯坦第一次正面感受到四代半戰機帶來的強大壓迫感。雖然巴空軍用“梟龍”擊落了一架米格-21并俘虜了飛行員,表面上沒吃虧,但這一仗卻暴露了巴軍在超視距作戰能力上的短板。而此時的印度,已經敲定了引進法國“陣風”的合同,一個以“蘇-30 MKI”+“陣風”+空中預警的中遠程打擊體系正在成形。相比之下,巴基斯坦空軍仍依賴上世紀的F-16A/B,“梟龍”還無法掛載“霹靂-15”,缺乏真正具備對抗印度空軍的“拳頭力量”。
于是,在走過幾番曲折彎路之后,巴基斯坦軍方又回到了十多年前的起點,向中國求購先進戰機。只不過,這一次巴基斯坦看重的不再是早期型的“殲-10 A”,而是目前最先進的“殲-10 C”。
這里介紹一個背景知識:過去中國出口戰斗機時,習慣給外貿型號另起一個代號,比如殲轟-7“飛豹”的出口編號叫”FBC-1“,而殲-10的早期出口型號編號是”FC-20“。FC 是“Fighter China”。“中國戰斗機”的縮寫。
但這種編號體系其實有個問題:聽起來完全不像中國空軍在用的型號,容易讓客戶覺得是“專門做出口的特供版”,技術上可能是“閹割”或“落后”版本,反而不利于推銷。
于是從2018年珠海航展開始,中國航空工業干脆改變策略:對外展示的外貿型號,直接使用國內裝備的型號名稱,加上代表“出口型”的后綴“E”來命名。這種命名更直觀,也更有信心,等于告訴世界:“我們出口的,就是自己在用的。”
而巴基斯坦看重的就是“殲-10C”的出口版本,“殲-10 CE”。
雖然是出口型號,但是“殲-10 CE”基本保持了中方自用 “殲-10C” 的技術水平:配備高性能有源相控陣雷達、改進型航電系統、電子戰能力大幅提升,還可以掛載“霹靂-15 E”遠程空空導彈——這是一種射程超過150公里的“殺手锏”,完全具備超視距首發打擊能力。
更關鍵的是,這次出口型“殲-10 CE”用的是國產“太行”渦扇發動機,而不再依賴俄制發動機。這就意味著,出口再也不需要俄方點頭審批,既節省流程,又保障自主交付,極大地提升了戰略靈活性。
而且,中方賣的不僅僅是一架飛機,還提供了“戰術適配”+ “后勤支撐” + “飛控培訓”的全套服務,確保巴方不僅“買得起”,更能“打得贏”。
根據外媒報道,“殲-10 CE”配套包括數據鏈對接、指控系統支持、與預警機ZDK-03的聯動能力,甚至還能融合地面防空體系(比如紅旗-9)進行區域作戰整合。說白了,中方賣的不只是一把利劍,而是給了整套“武林秘籍+實戰演練+快速上手指導”。這樣做的好處是,巴基斯坦空軍不用“買回去再研究”,而是在采購前就和中方進行了深入的模擬對抗演練,得到了整個體系的戰術、戰法。
換句話說,“殲-10 CE”幾乎是巴基斯坦在“技術能力可達” 與“戰略自主可控”之間能夠實現平衡的唯一選項。它既不受西方制裁體系的掣肘,又能實現快速交付、簡化后勤,還配套提供整合指揮體系、數據鏈聯通、電子戰支持在內的完整戰術方案。對急需強化空中力量、又無法依賴美俄體系的巴基斯坦來說,“殲-10 CE”是最合適不過的機型了。
2021年6月25日,巴基斯坦空軍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正式簽署了購買25架殲-10 CE戰斗機的協議。首批6架戰機于 2022年3月4日 抵達巴基斯坦的米納斯空軍基地。一周后,就正式編入了巴基斯坦空軍第15中隊服役 ,立刻形成了戰斗力。這種“交鑰匙工程”對于正在面臨高壓態勢、急需增強戰力的巴空軍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
可以說,正是這一系列的優勢,讓巴基斯坦空軍看到了駕駛“殲-10C”戰機壓制印度空軍的希望。不過,直到此時,這也僅僅只是巴基斯坦軍方的一個奢望,“殲-10 CE”在面對西方主力戰斗機時,究竟表現如何,還只能在心里劃一個大大的問號。
2024年1月18日,巴基斯坦空軍出動“殲-10 CE”、“梟龍”以及“翼龍-2”無人機對伊朗境內目標實施空襲,作為對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此前以“反恐”為由襲擊巴基斯坦俾路支省的回應。這是“殲-10 CE”首次用于實戰,主要承擔空中支援和電子戰任務。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打擊,但初步展示了體系作戰的能力。
在前不久的印巴克什米爾沖突中,“殲-10C”在短短72小時內共出動21架次,實施了11次超視距打擊,命中率達68%。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戰果,是擊落3架印度空軍的陣風戰機。盡管印度方面公開否認戰損,但面對如山的鐵證,他們也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
對巴基斯坦而言,引進“殲-10C”并不只是更新了一款戰機。它標志著巴空軍在國際軍火競合格局中,做出了一次獨立而深思熟慮的選擇——不是跟風,也不是被迫,而是在實戰壓力與制裁的現實中,主動轉向一個更可靠、更可控、更體系化的合作伙伴。這是一場對戰斗力的判斷,也是一場對戰略自主的押注。
今天,“殲-10 CE”已經用實戰表現回報了這份信任,也捍衛了巴空軍的尊嚴與主動權。歐洲戰機的王者,成為了中式裝備體系的墊腳石,標志著西方統治天空的時代已經結束。
巴軍方高層在難掩喜悅的同時,或許也在心里默默慶幸:好在當初果斷選擇了“殲-10 CE”,否則今天吞下失敗苦果的,很可能就是他們自己。
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對于身處地緣博弈漩渦的國家來說,有些決策,不只是關乎勝敗,更關乎生存。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