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概況
近日,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因聚餐飲酒致人死亡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引發網友熱議。
2023年12月14日,27歲的朱某丙和11人聚餐時狂飲了3500毫升白酒(7斤左右的高度白酒!),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飆升到461.34mg/100ml。更令人痛心的是,朱某丙在晚餐結束后又與堂哥朱某、表弟左某和李某丁一起前往酒吧,醉酒后的朱某丙被同伴單獨留在車內差不多2小時無人照看,導致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最終因為急性酒精中毒死亡。家屬起訴11名同飲者索賠77萬,法院最終判決組織者朱某(堂哥)賠償8%,同行者左某、李某丁各賠6%,其余8人因無勸酒灌酒行為免責。
這起案件暴露出了三個關鍵問題:一是我們酒桌文化中“往死里喝”“感情深一口悶”的陋習,二是同飲者往往疏忽對醉酒者的照看,三是法律對責任邊界的清晰劃分。類似的悲劇不是個例——貴州化某醉酒死亡,組織者和勸酒者被判賠20%;陜西韓某不聽勸阻醉酒死亡,同飲者未及時送醫被判賠5%。而江蘇江陰吳先生酒后窒息死亡,因同飲者未勸酒,且盡到護送義務,法院駁回了索賠。
態度/觀點
(1)生命不是酒桌上的賭注看到3500毫升這個數字時,我的手都在發抖。這哪里是在喝酒?簡直就是自殺式灌酒!法院認定死者自負80%責任還是很公正的——一個成年人連“喝到會死”的基本判斷都沒有,憑什么要別人為你的愚蠢買單?但反過來說,那些看著同伴癱在車上兩小時不管的人,你們的良心就不會痛嗎?但凡有一個人打開車門看看,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2)法律在給酒桌文化踩剎車這次判決給全社會劃出兩條紅線:第一,勸酒=要命錢。哪怕只是起哄“不喝不是兄弟”,都可能會面臨巨額賠償;第二,見死不救=間接殺人。法院明文要求同飲者必須做到“三不”——不勸酒、不獨留、不延誤送醫。這些規則早該明確了!多少職場新人被領導灌到吐,多少朋友聚會變成“喝倒才算盡興”?現在法律告訴你:逼人喝酒就是謀財害命!
(3)我們每個人都是潛在責任人別以為不勸酒就萬事大吉。組織聚餐?你得盯著誰喝多了;朋友醉倒?你得確保他安全到家;發現嘔吐昏迷?立即打120比發朋友圈重要一萬倍。那些被判賠的8%、6%,換算成道德就是100%的冷漠——如果當時車上是你親弟弟,你會把他扔車里兩小時嗎?
結尾
這起案件撕開了酒桌文化最血腥的一面:所謂“感情深一口悶”,本質是用生命給陋習陪葬。法律已經明確地告訴我們了,但是更重要的是我們每個人自己的選擇——下次舉杯前,要先想一想:這杯酒值得別人用命去喝嗎?看到醉倒的同伴,你會做那個打破沉默喊“送醫院”的人嗎?
你經歷過道德綁架式勸酒嗎?遇到朋友喝到不省人事,你是怎么做的?你是支持“喝酒自負全責”還是“同飲者連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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