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已于5月1日起施行
《條例》首次明確
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拒不改正的個人最高可處1000元罰款
近日
北京朝陽、順義
分別查處兩起
居民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電梯的違法行為
兩名居民分別被罰款800元
01
明知危險卻拒不改正
近日,北京朝陽,將臺鄉一小區,居民張某在明知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屬于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仍心存僥幸,不顧勸阻攜帶電池進入電梯。根據《條例》規定,執法人員對張某處以800元罰款。
電梯監控視頻畫面
02
屢教不改,怕淋雨帶電池進電梯
近日,北京順義,居民姜某以怕電動自行車電池淋雨為由,多次將其帶進電梯轎廂內,執法人員進行勸阻,但姜某屢教不改。姜某的行為不僅漠視法律權威,還威脅到了自身和其他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條例》規定,執法人員對姜某處以800元罰款。
電梯監控視頻畫面
相關案例
電動自行車大多采用鋰離子電池
實驗表明
鋰電池一旦失火
就會迅速燃燒并伴有爆炸發生
4分鐘后最高溫度可達1200度
燃燒過程中還會產生大量有毒氣體
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若在樓道、電梯等封閉環境中發生爆炸
后果不堪設想
下面這些火災案例就是教訓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電動自行車嚴禁進樓入戶
勿存僥幸心理
謹防事故發生
以下電動自行車安全知識
請大家牢記
來源:北京晚報、北京消防、黃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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