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言:出家沙門者,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系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
對于佛陀所講的各種甚深微妙的道理,我們要能夠通達了解。
悟就是覺悟、了解。要能了解無為法。什么是無為法?無為法是對有為法講的。世間一切事事物物,有形的,無形的,都稱為法。世間任何物質,都是有所作為,有所造作的,因此,稱為有為法。《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世間所有的森羅萬象,都是有為法,都是無常的。
無為法,是有為法的反面,是我們的本性,我們本來就具足了,不加以造作,也是永遠不滅的。我們必須悟解無為法──我們的本性,也就是真如佛性。這個真如佛性,一旦能夠覺悟、了解了,就可以認識它本來的面目。它是個什么樣子的呢?是“內無所得,外無所求”的。
什么叫“內無所得”呢?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真如佛性,只是我們在迷昧當中,不能覺悟,不能了解我們有這么一個寶貝。既然這個真如佛性是人人本來具足的,所以一旦我們到了成佛的時候,并無所得,這叫做“在圣不增,在凡不減”。成了佛,并不會多一個,沒有成佛、沒有覺悟,也不會減少什么,本來就是具足的,所以說是“內無所得”。
無為的真心,對“內”既然無所得,對“外”也是“無所求”的。“內無所得,外無所求”的真如佛性,不是人家給我們的,也不是我們沒有,突然間有了。內與外是相對待的,內心既然是本來具足,當然也不必向外去追求,所以真如佛性是一種無為法,不是造作的,是人人本已具足的。
心不系道,亦不結業。
心,指我們的本心,系,是束縛,道,是指圣道。譬如要證四果阿羅漢,必須修四諦、三十七道品,這就是道。但是,如果時時刻刻的有修道這個觀念,為修持這個名目所系縛了,反而不能得到真正的自在。一個真正的修行人,心要能夠很超然的,不為種種的修持法門所束縛。
《金剛經》說“如來說法如筏喻者”,佛所說的許許多多佛法,不可以執著,不要被法的法門所系縛了,法只是個譬喻,好像一個“筏”。我們要過河,從這邊到那邊去,必須靠這個筏擺渡,但是,過了河以后,這個筏對我們就沒有用了。因此佛經說“過河需用筏,到岸不需舟。”心不系道,就是這個意思。
我們的心既不要時時刻刻為所修持的圣道所束縛,“亦不結業”。我們內心能夠很坦然、很超然的,不為煩惱所包圍,不去造許多的業,這個時候,就能夠得到自在了。
無念無作,非修非證。
無念,念是意念,屬于心理狀態。我們的念頭,一個接著一個,連續不斷,好像水一樣源源不絕的。但是,一個人的修持功夫到了家的話,這個念頭(也是妄念)就不存在了,完全是正念現前。也就是已經沒有遷流的妄念,到達了靈明無為的境界。
無作,沒有造作的行為。無念無作,非修非證,都是形容我們的真如法性(真實的本性),本來就是這樣,沒有念,也沒有造作,這種殊勝的境界,在我們沒有證得真如佛性之前,也等于是說食數寶,沒有真正地證到它的真面目。
講到非修非證,本來我們學佛,必須下功夫去修持的,成佛也好,做菩薩也好,沒有不修持的,但這個地方卻說非修,不需要修持;非證,也不需要去實證。豈不是矛盾?要知道修證,本來包含了出世因果的道理,可是,真如本性、真空佛性,或是理體,它是不需要經過修證,本來永遠具足的,因此,不需要經過種種的修證了。
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歷,就是經歷;諸位,指修持佛法的等級,好像前面所講的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四果,是一級一級修證的,這是小乘修持的階次。至于大乘有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共五十二個位次,也是一級一級慢慢地修證的。
現在所講的真如境界,是從凡夫位,不需要一步一步去修持,一下子就可以自然而然地達到那個最崇高的、無上的位置。這是修學佛法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完全在我們學佛的過程當中,一天一天地修學,才能一步步達到那種地步──道,我們的本性。
本章主要就是學佛必須斷欲,把五欲斷除,并且要去除貪愛,有這樣的修持,將來有一天,一定可以證得我們的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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