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上海地鐵的“愛心座位”之爭,正在被廣泛誤解——包括上海地鐵公司這種職業玩家。
現場視頻顯示,83歲老人在爭執中要求年輕小伙讓座,小伙子似乎很生氣,頗有網絡上所謂的“讓是情分、不讓是本分”的意思,覺得自己理直氣壯,然后在壓力這下,更加賴著不走,一條胡同跑到黑、杠到底。
但是請注意,年輕人,視頻記錄得很清晰,您坐在了“愛心專座”上了,這就是您的不對啦。
從常識講,有權使用“愛心專座”的是“老弱病殘孕”,即老人,小孩,病人,殘障人士,孕婦。83歲,算是老人,這沒疑問吧?
您看這位83歲老人,雖然身體還不錯,但是假如地鐵搖晃厲害一點,也容易摔著,這把老骨頭,照顧一下不是應該的嗎?
哪怕這小伙子坐在普通座位,也大可以讓個座,給自己刷點道德積分。何況您尊貴的屁股坐在了人家弱勢群體的專座呢,您一大小伙子,好意思搶這個資源?
所以當我看到微博熱搜把這話題歸納為“83歲老人拖拽小伙要求讓座”,又把地鐵回應的熱搜詞條歸納為“上海地鐵回應老人拖拽小伙要求讓座”,我知道他們的價值觀出現了錯亂。而緊跟這腳步的一大堆中國媒體,也蠢蠢地犯了同樣的錯誤。
《陶舜財經》認為,這件事情的描述不該是老人要求小伙讓座,而是小伙強占了愛心專座,因為有了強占愛心專座之事,老人被迫需要拿回愛心專座,說“讓座”都過了,不存在“讓”的,弱勢群體天然應該坐那個愛心專座。
如果一定要強調老人拖拽這個戲劇沖突的話,那也要把愛心專座的愛心兩個字講講清楚,否則是會誤導人的。您不先亂坐,誰拖拽您吶。
夏天到了,我把我的一把精美的書畫折扇擱在星巴克的桌子上,有個小伙子挺喜歡,拿去用了用,愛不釋手,現在我要拿回來,這能叫“讓”嗎?
現在網絡上已經有相當一部分人被誤導了,他們都以為老人是在倚老賣老呢,覺得小伙子似乎很冤枉。
雖然說每個人都有責任獨立思考,應該用自己的頭腦思考,但是專業媒體的認知太差,且不說誤導的后果有多嚴重吧,你這個媒體的level,格調,就高不到哪里去。
當然,更氣人的事情還在后頭呢,上海地鐵的回應,非常的不專業。
5月16日下午,記者致電上海地鐵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上海地鐵的確設有“愛心專座”。“我們每個車廂是有‘愛心專座’標識,它是綠顏色的,是每一節車廂第一排位置總歸會有一個,是靠邊上的,想針對有需要的乘客。”
工作人員否認坐“愛心專座”的年輕人必須強制向老年人讓座。“如果說有老年人上來的話,最好是給有需要的老年人讓座。這也是要看乘客的個人素質,那真的人家自己很累呀怎么樣,不想讓座,那也是沒辦法嘛。”
這個回答不能說全錯,但是也接近全錯了。愛心專座的設立,既然就是給需要照顧的人,那么該被照顧的人來了,座位沒了,怎么辦?
就我的理解,這個愛心座位,哪怕就是在高峰期,沒有弱勢群體來,也該空在那里,因為地鐵的站點是非常碎的,一站才幾分鐘,這站沒有老弱病殘孕,下站就可能有。
來了就能坐,才配叫愛心專座。
如果他們來了,還需要費勁巴拉跟年輕人去掰扯,那么這個愛心座位的設置,就是極度低效率的,根本不配叫愛心專座,因為它不“專”呀。
實際上,很多老年人就坦率講了,我身體好著呢,不用讓座。如果他們看到被年輕人坐了,礙于面子,不會去維權的。甚至還會反向讓座,心里想著,哎呀,年輕人現在不容易啊,他們工作辛苦,社會壓力大啊,還是讓他們坐吧。
我還認為,記者采訪上海地鐵公司,僅僅打一個熱線電話是很不專業的,因此也不必對這個接線員搞什么處分。一個接線員,它的知識儲備,它的思想格局,都不可能、也不配在新聞采訪這件事情上代表這個單位。如果采訪不到上海地鐵的總經理之類的人,那么起碼和上海地鐵的各種處室的人接觸一下,哪怕就是采訪交通局吧,得到的回答恐怕也會專業得多。
我看到遲夙生律師翻出了相關的法律,看來我上面這些分析,也是有法律依據的,好的法律,本來就是世道人心的基本共識。
遲夙生律師說:“給老年人讓座,不是鼓勵的問題,而是執行法律規定的問題。”
中國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58條第一款就講了,“提倡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而且在第二款明文規定,“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待和照顧”。
那么照顧的具體體現在哪兒呢?我們能看到的有且只有這么一個“愛心專座”。
該法第78條還規定,“侮辱、誹謗老年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部法律,上海地鐵的主要負責同志,應該都看過吧。在日常的工作開展當中,也有好好遵守吧。希望你們不要因為害怕被年輕人噴,就不敢堅持真理,不敢捍衛老年人的合法利益。
中國正在穩步邁進老齡化社會,如果老年人的合理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證,都不敢捍衛,那么平時各種花拳繡腿、秀場化的“適老化改造”,真的就只是花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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