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府告〔2025〕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區政府組織編制了陽江市陽東區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北慣鎮那霍、赤光、東鶯經濟聯合社,東鶯村梁屋經濟合作社,赤光村馮屋經濟合作社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三、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
1、擬征收北慣鎮那霍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5326公頃(7.9890畝)。其中,農用地0.5326公頃(7.9890畝),含耕地0.2979公頃(4.4685畝);
2、擬征收北慣鎮東鶯村梁屋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62公頃(0.0930畝)。其中,農用地0.0062公頃(0.0930畝);
3、擬征收北慣鎮赤光經濟聯合社、赤光村馮屋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975公頃(4.4625畝)。其中,農用地0.2975公頃(4.4625畝);
4、擬征收北慣鎮赤光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4108公頃(6.1620畝)。其中,農用地0.4108公頃(6.1620畝),含耕地0.2518公頃(3.7770畝);
5、擬征收北慣鎮東鶯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3963公頃(5.9445畝)。其中,農用地0.3963公頃(5.9445畝)。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4〕1號)的規定,北慣鎮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標準為70.20萬元/公頃(耕地70.20萬元/公頃、園地54.06萬元/公頃、林地31.59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70.2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70.20萬元/公頃、未利用地28.08萬元/公頃)。
(二)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按《陽江市市轄區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的通知(陽府〔2020〕4號)的規定執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的規定,并參照《陽江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陽府〔2018〕50號)的規定,北慣鎮赤光、東鶯經濟聯合社、東鶯村梁屋經濟合作社、赤光村馮屋經濟合作社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5%,北慣鎮赤光經濟聯合社、赤光村馮屋經濟合作社按照67萬元/畝,北慣鎮東鶯經濟聯合社,東鶯村梁屋經濟合作社按照27萬元/畝,折算貨幣補償非實地留地方式安排留用地;北慣鎮那霍經濟聯合社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2%,按照實地留地方式安排留用地。
(三)社會保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規定,核定該項目按《關于陽江市各地區征地社保費計提標準的通知》(陽人社發〔2024〕39號)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預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費用合計32.3717萬元,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分配方式為平均分配。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時間: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4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6月8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北慣鎮人民政府(聯系人:何先生;電話:0662-6695255)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
請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4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陽東區自然資源局提交書面意見。異議提交地址為:陽東區東城鎮昌和路3號(聯系人:李先生;電話:0662-6616326;郵編:529900)。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區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陽江市陽東區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擬征收土地紅線圖.pdf
東府告〔2025〕17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東城鎮端陶村端陶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陽江市陽東區2025年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東城鎮端陶村端陶經濟合作社位于那浮(土名)的集體土地(詳見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6.2000公頃(93畝)。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4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8日,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擬征地預公告附圖.jpg
東府告〔2025〕18號
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陽江市陽東區2022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5)〔2025〕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區征收北慣鎮赤光村部分集體土地共0.9420公頃,作為陽江市陽東區2022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現將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陽江市陽東區2022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陽東區北慣鎮赤光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三、被征地單位及面積:陽東區北慣鎮赤光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共0.9420公頃。
四、被征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參照陽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批準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1〕9號)規定開展前期工作,最新區片綜合地價已于2024年3月12日重新公布,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無變化。北慣鎮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70.20萬元/公頃(其中園地54.06萬元/公頃、林地31.59萬元/公頃、建設用地70.20萬元/公頃、未利用地28.08萬元/公頃)。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陽江市市轄區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 的通知》(陽府〔2020〕4號)執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發放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六、請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北慣鎮赤光經濟聯合社辦理征地補償登記。不按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列入補償范圍,請互相轉告。
征地公告發布后,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七、對補償、安置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八、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告期限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5)〔2025〕3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陽江市陽東區2022年度第七批次征地紅線圖.png
來源:陽東區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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