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對生效案件自動履行的督促力度,從源頭降低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數量,實現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觀念轉變,近期,平潭法院金井法庭執行干警深入金井片區開展常態化執前督促行動,通過“問、訪、查、督”等方式,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或達成和解協議,促使當事人勝訴權益“快兌現”,糾紛“早解決”。
及時提醒,左鄰右舍齊動員
在劉某申請執行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翁某未按期歸還借款。平潭法院收到執行申請后,金井法庭執行團隊按照判決書中的地址,在義務人翁某居住地區域,經過多次詢問,終于來到義務人翁某住所,然而翁某此時卻并未在家中。執行干警主動走訪翁某周圍鄰居,了解掌握翁某經濟狀況、家庭成員和工作情況,翁某左鄰右舍紛紛表示,愿意協助法院及時告知翁某法院上門督促履行的情況。次日,義務人翁某便聯系法院,表示將盡快履行義務。
法律釋明,督促現場再普法
李某未及時繳納銀行貸款,某置業公司作為擔保人代李某墊付了欠繳的款項,嗣后某置業公司向李某行使追償權。案件進入執行后,因無法聯系上李某,陷入僵局。執行干警遂帶隊前往李某購置房產所在的小區,通過詢問小區物業人員,了解李某是否實際居住在此及李某最新的聯系方式,物業工作人員當場撥打李某在物業預留的電話,李某的親屬接聽了電話,執行干警詳細告知了李某案件的情況,并對親屬提出的一些法律問題現場進行答疑解惑,最大程度上爭取李某親屬的理解支持,通過現場釋法說理、動員引導,李某親屬真誠地表示:“我們一定積極配合,明天就到法院協商解決案件。”
后果警示,傳導壓力促履行
林某未按期履行償還薛某借款的義務,薛某向法院申請對林某予以強制執行。執行團隊經查找,來到林某家中,但家中只有林某的父母在,執行干警遂向林某的父母說明來意,介紹了案件審理情況,告知拒不履行已生效判決可能面臨的不利法律后果,希望林某父母能給予積極協助。林某父母當即表示會督促林某與申請人協商解決。次日,執行干警接到申請人電話,表示林某已主動聯系他協商還款事宜,雙方已達成和解。
平潭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以“精、準、細、嚴”為原則,不斷推動執前督促工作管理全程化、動態化和精細化,提升執行工作質效,讓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更加可感可觸。
供稿:林丹娜、李志偉
編輯:王夢露
審核:郭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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