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工作成績突出個人、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全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先進個人……諸多榮譽背后,是一個低調務實、簡單純粹、專注于自己熱愛事業的少年家事審判法官。
法徽熠熠,映照初心。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庭副庭長陸紅,深耕少年家事審判已有二十余載,從刑庭內設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合議庭,到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再到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她審結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以及離婚、撫養費、繼承等家事案件千余件。她沒有驚天動地的創舉,也沒有轟轟烈烈的事跡,有的只是腳踏實地的做事和年復一年的堅守,忠誠守護著法律的神圣與尊嚴,書寫著司法為民的如磐初心。
破局開路
她是少年審判工作的開拓者
“既然沒有現成經驗可循,那就邊干邊總結。”陸紅擲地有聲。
時間回溯到2010年初,彼時徐州中院少年庭剛剛成立,大量案件紛至沓來、工作千頭萬緒,部分新同事一時之間不知所措,如何高效展開工作成為該庭迫在眉睫的大事難事。
陸紅主動請纓,憑借多年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經驗積累,深度思考、系統梳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規程與工作要點,起草制定《全市法院系統少年案件審判庭工作規則》,并在全省率先構建起少年審判條線的質效指標評價體系,為審判工作搭建起規范化框架。
“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是破碎的家庭、缺失的教育和迷茫的未來。審判不能只是冰冷的法槌敲擊聲,而要成為點亮他們人生的火種。”陸紅常說,懲罰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
在未成年人案件審判中,陸紅嚴格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將懲罰與教育相結合,認真開展對犯罪未成年人的罪因調查分析、庭審教育和判后幫教工作,積極探索并推廣一系列獨具特色的未成年人審判制度和理念。
——推行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對28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進行封存,使其免受社會歧視,該機制被評為“江蘇省十大法治事件”,被刑法修正案(八)和刑事訴訟法吸收采納。
——制定《徐州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社會工作介入工作規則》、《未成年案件社會工作介入中心辦公室工作制度》等規范性文件,為全市兩級法院社會介入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依據。
——指導銅山法院審理的全國首例由民政部門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寫入《中國人權白皮書》;指導泉山法院牽頭出臺《關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及信息查詢機制的意見》;撰寫的《刑事訴訟中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護問題研究》一文獲全國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會議論文評選活動三等獎。
躬身力行
她是婦女兒童權益的守護者
家事案件往往涉及不同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糾紛,有的因瑣碎小事而橫眉冷對,有的因情誼不在而形同陌路,有的因撫養權問題而劍拔弩張,每一件“小”案的審理都可能產生深遠影響。
在一起離婚糾紛案中,夫妻育有一子后,便一直分居,男方長年在上海打工,后提出離婚。女方同意離婚,但要求男方支付分居期間的撫養費,男方則堅稱沒有穩定工作,不愿按女方主張的數額給付。一審法院在女方未能提供男方相應工作收入證據的情況下,按照人均收入標準判決了撫養費,后女方上訴。
陸紅沒有局限在案卷里。她根據與男方交談中獲得的線索,兩次奔赴上海,查詢、落實男方工作及收入情況,最終裁判按男方辭職之前的工資標準支付分居期間的撫養費,對案件進行改判,保護了女方和其兒子的合法權益。
“我是一名女法官,依法維護廣大婦女的權益,無論從司法職能履行,還是從女性權益表達,對我而言都是義不容辭的。”陸紅語氣堅定。
法條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心應該是火熱的。為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陸紅堅持在案件審理中,將“關愛心、耐心、智慧心、盡責心”的人文關懷,貫穿案件審理的全過程,急當事人所急,想當事人所想。
“這是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孩子父母系再婚,離婚時協議約定女方不承擔撫養費,但由于男方工作發生變化,憑一己之力無法承擔孩子的撫養費。審理期間,男方一度情緒失控,推打孩子。”陸紅回憶道, “我們一方面向其釋明法律,一方面安撫其情緒,并在庭審結束后,專程前往男方所在村了解他的家庭狀況及品行性格,提前做好防范極端事件的預案。”
“家事糾紛案件中最讓人揪心的往往是孩子。我記得當時陸庭長還特意為孩子買了玩具,在案件宣判后,孩子的父親被陸庭長盡心、細心、耐心的工作所感染,不僅接受了判決,還表示會好好生活、照顧孩子。”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庭庭長劉建航補充道。
寓法于教
她是少年法治信仰的傳播者
少年家事法官在未成年犯罪防治方面,承擔著重要的法治宣傳教育職能。
“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結案并不是終點,孩子的事,我們有責任管到底。”陸紅深知,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在審件審理完結之后,仍有大量幫教工作需要跟進。
陸紅曾審理一起女性未成年人故意殺人案。該女因不滿被害人讓其長時間工作,加之對方惡語中傷其父母,沖動之下犯下大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女孩知曉自己并非父母親生,庭審中情緒一度失控。案件審結后,該女被送往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聽說你最近表現不錯......”陸紅堅持每年前往少管所對包括該女在內的徐州籍未成年犯進行跟蹤幫教,連續十多年不間斷,并與該女互通信件,了解其心路變化、平時生活、改造成績等,鼓勵其積極向善,努力學習。每次回訪結束前,女孩都主動擁抱陸紅。在女孩心中,陸紅早已不是“陸法官”,而是“陸媽媽”。
多年來,為切實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幫助未成年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陸紅積極投身普法工作,不斷探索多元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在更多的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的信仰。
陸紅利用“法院開放日”“國家憲法日”等特殊時間節點,邀請師生來法院實地參觀,通過試敲法槌、旁聽庭審、模擬法庭等方式,為學生們提供沉浸式法治教育體驗,幫助他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紐扣”,同時定期到學校舉辦法治講座,用生動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語言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識,為他們引路護航。此外,她還精心編寫了未成年人保護和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和優秀司法建議60余件,多篇案例先后被最高法院、全省法院作為典型案例宣傳。
二十余載守初心,法槌落處綻芳華。陸紅以滿腔熱情守護家庭和睦,用赤誠愛心照亮迷途少年的前行之路。她將司法溫度融入每一場庭審,以純粹熱愛和實干擔當,書寫著“以法之名,為愛賦能”的動人篇章,成為法徽下守護少年家事的溫暖逐光人。
文字:王西元
審核:褚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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