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5月19日消息,羅永浩與投資人鄭剛“1500萬借款”糾紛有了新進展。
5月19日,紅星資本局從鄭剛處獲悉,其起訴錘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錘子科技”)民間借貸糾紛的兩起案件一審判決落地。錘子科技被判令償還借款1500萬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承擔訴訟費共計約12.7萬元。
隨后,接近羅永浩的人士向紅星資本局回應稱,錘子科技已經提起上訴,同時,羅永浩起訴鄭剛名譽侵權等案件也在進行中。
資料圖 圖據視覺中國
一審判決:
錘子科技需還款1500萬元與利息
2023年9月,投資人鄭剛曾發文“聲討”羅永浩,討要“1500萬元借款”,引發廣泛關注。
此次的一審判決書透露了雙方“1500萬借款”的細節。2016年10月,鄭剛旗下的蘇州紫輝盛網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紫輝盛網”)和蘇州紫輝天馬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紫輝天馬”),與錘子科技公司簽訂《貸款協議》, 約定向錘子科技提供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兩筆無息借款,錘子科技用于公司日常經營。貸款到期時間為2018年7月。
到了2018年7月,雙方又續簽協議,將貸款展期至2023年6月,同時約定貸款利息按照年利率6%計算,到期還本付息。但貸款到期后,錘子科技并未償還。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定,錘子科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紫輝盛網借款本金500萬元,紫輝天馬借款本金1000萬元并支付利息(以未還本金為基數,按照年利率6%,自2018年7月起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并承擔訴訟費共計約12.7萬元。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錘子科技稱已提起上訴
與鄭剛還有名譽侵權案在進行中
鄭剛講述,2023年7月,鄭剛旗下兩家企業向錘子科技發送《催告函》,要求錘子科技于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本息,逾期將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收取罰息。但錘子科技仍未支付,隨后鄭剛旗下兩家企業將其訴至法庭。
錘子科技在庭審時辯稱,公司只認可向紫輝盛網和紫輝天馬借款本金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事實及借期內年利率6%的利息,不認可罰息或其他費用。目前錘子科技暫時沒有可持續開展的業務和收入,缺少償還資金,待錘子科技有業務收入后,會按照債務清償順序,積極履行償還義務。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根據一審判決,法院未支持萬分之五的罰息。
5月19日,紅星資本局從接近羅永浩的人士處獲悉,錘子科技已經提起上訴。隨后,鄭剛也向紅星資本局表示,知曉錘子科技上訴一事,仍會積極應對。
去年8月,羅永浩曾發長文稱,鄭剛對其進行了人身攻擊、誹謗和造謠中傷,公司法務已經完成了相關證據和材料的取證,后續將正式起訴鄭剛。5月19日,羅永浩方面向紅星資本局表示,起訴鄭剛名譽侵權等案件也在進行中,暫未開庭。
紅星新聞記者 強亞銑
編輯 鄧凌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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