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庭審現場,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川流不息的城市交通網絡中,網約車憑借路線優化、抵達準時等有序規范的調度體系,為乘客的每一次出行增添了安心保障。然而,有人利用軟件漏洞突破網約車平臺規則限制,向全國3000余名網約車司機銷售“搶單神器”,造成機場等場所候車秩序混亂。
經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月16日,法院以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分別判處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8萬元;判處高某等4名參與銷售軟件的網約車司機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六個月,均緩刑一年,各并處罰金4.5萬元至3萬元。2月20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幫助毀滅證據罪將胡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感謝檢察機關用有力舉措維護了我們公正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4月25日,梁溪區檢察院舉辦“檢企季季談”檢察開放日活動,應邀出席的該網約車平臺高層管理人員對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和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
“搶單神器”的誕生
早在2010年網約車行業剛剛興起時,身為出租車司機的龐某就已經熟練運用網約車平臺接單,并在這一過程中接觸到了搶單外掛軟件。他不僅自己使用,還將軟件推薦給車隊里的其他司機,并收取100元一次的軟件安裝費。2015年,龐某辭去了出租車司機的工作,開始開發自己的搶單軟件。
2016年,龐某和他人合伙成立了公司,由技術人員編寫程序,他負責發展客戶,并招募多人負責售后、咨詢,其公司開發的搶單軟件逐漸在圈里有了名氣,慢慢打開了市場。2017年12月,龐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
2020年3月,龐某刑滿釋放。出獄后的龐某長期無業,體驗過賺“快錢”的他難以踏踏實實工作。2022年2月,他在之前的外掛群里發布了招募消息,尋找會制作軟件的技術人員。吳某看到消息后找到龐某,兩人很快達成合作意向,約定由吳某制作外掛軟件、龐某負責銷售,收益按約定比例分成。
幾個月后,“天滅”“至尊”兩款網約車搶單外掛軟件面世。將該軟件安裝在手機上,司機便可根據自身需求預設司乘距離、訂單金額等參數,只要啟動網約車平臺的司機客戶端,就會聯動啟動該外掛軟件。當平臺派發的用車訂單不符合預設條件時,軟件會自動拒絕訂單,當訂單符合預設參數條件時則自動搶單。因該軟件能幫助司機輕松篩選并獲取優質、長途、大額訂單,頗受網約車司機追捧。
為逃避網約車平臺的反作弊處理并獲利更多,龐某、吳某開發的這兩款外掛軟件都以月卡、季卡、年卡等方式售賣激活碼。為此,吳某還拉來了胡某為該軟件制作、維護卡密系統。
在向網約車司機推銷外掛軟件的同時,龐某還將高某等20余名司機發展為銷售代理。該軟件銷售范圍急速擴大,短短幾個月內,激活碼銷量就近萬個。其間,吳某還根據司機需求進一步更新軟件,新增了虛擬定位、提升評分等功能。
搶不到單的司機與等不到車的乘客
為實現車輛有效分流,無錫在各大交通樞紐地區規劃設置了網約車上客點和蓄車區,以方便網約車司機在固定區域等待。
王師傅是一名網約車司機,在無錫機場附近跑網約車三年了。2023年7月的一天,在機場蓄車區等了快2個小時的他一單也沒接到。“那輛車剛從機場接過客,怎么一回來就又接到單了?”許多網約車司機都反映連續多天等單時間成倍增長,接單數量卻驟減。
“系統明明顯示司機就在1公里內,我怎么等了十幾分鐘車還沒來?!薄?公里內的短距離行程好難打車,我等好久了都沒有司機接單。”與此同時,網約車平臺在這段時間內接到的乘客投訴也成倍增長。
這一奇怪現象引起了某網約車平臺無錫分公司的注意,該公司將情況上報總部??偛客ㄟ^反作弊系統發現有人在網上兜售“天滅”“至尊”兩款可用于平臺司機端的搶單、刷單作弊軟件。2023年7月7日,平臺報案,無錫市公安機關于同日立案偵查。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龐某、吳某、高某等人被抓獲歸案。
引導補充偵查 完善案件證據鏈
2024年5月24日,梁溪區檢察院依法對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其余犯罪嫌疑人先后被取保候審。7月16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該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經審查發現,該案涉案犯罪嫌疑人眾多,且軟件開發者、代理商、使用者均采用線上交易方式,收款金額大且次數繁多,證據鏈形成極其依賴完整的電子數據,但犯罪嫌疑人在作案過程中使用了多個他人賬戶代收資金,并使用具有“閱后即焚”功能的通信工具,胡某還銷毀了卡密系統,導致相關電子數據未能充分提取。
針對這種情況,梁溪區檢察院就案件性質界定、犯罪數額認定、取證標準等提出取證意見,從下游購買者相關證言、微信聊天記錄、賬戶流水等方面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善案件證據鏈。
2024年9月24日,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后,將該案再次移送至梁溪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明,2023年7月至10月,龐某伙同吳某向全國7個省份3000余名網約車司機銷售搶單軟件1萬余個,從中非法獲利59萬余元。
在確鑿證據支撐和準確數額認定的基礎上,檢察官強化釋法說理,引導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積極退贓退賠。最終犯罪嫌疑人均認罪悔罪,龐某退出全部違法所得59萬余元,吳某主動退出50萬元,部分參與銷售的網約車司機分別退出3萬元到10萬元不等。
為深入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梁溪區檢察院綜合考量各犯罪嫌疑人犯罪動因、地位作用、違法所得金額、認罪態度、退賠退贓等因素后,對犯罪嫌疑人依法分層分類處理,于2024年10月11日、12月10日先后對龐某、吳某以及參與銷售軟件的高某等4名網約車司機提起公訴。同時,該院對犯罪情節輕微、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賠違法所得的兩名參與銷售的網約車司機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并及時啟動行刑反向銜接機制,向公安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對于其余未達到刑事處罰標準的司機,公安機關已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作者:華雪松 謝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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