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5-05-19 16:31:08
信網5月19日訊 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近日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理一起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案件。
2025年3月19日,出租車駕駛員王某某駕駛魯UT0060進行出租車營運過程中,于2025年3月19日11時45分左右,從青島火車站拉乘客到前海利群,在行駛過程中存在使用不文明用語的情況,王某某構成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違法行為。依據《青島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出租車駕駛員王某某處以100元罰款。
根據地圖顯示,青島火車站距離前海利群1公里左右,駕車需要約4分鐘,出租車費預估11-12元。(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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