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兩年了,我終于拿到了執行款。”近日,一名被害人給河北省巨鹿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打來電話表達謝意。
今年3月中旬,巨鹿縣檢察院檢察官接到群眾求助:“我是一起詐騙案的被害人,兩年前法院判處被告人楊某賠償我的損失,可我至今沒有收到賠償款。聽說楊某目前正在接受社區矯正……”了解這一情況后,檢察官通過該院建立的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對法院執行數據和社區矯正人員數據進行比對,發現這起詐騙案涉及90名被害人的14.07萬元執行款將近兩年仍未發放。
為進一步查清事實,檢察官經與法院溝通后,調取了楊某刑事執行卷宗。經查,2018年至2021年,楊某伙同曹某(另案處理)偽造申請廉租房所需手續,騙取90名被害人手續費共計83萬余元,楊某分得14.07萬元。楊某到案后,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2023年4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退繳的違法所得14.07萬元按照被害人的損失比例發還被害人。判決生效后,法院經兩次查詢,發現楊某名下均無財產可供執行,且無法找到大部分被害人的聯系方式,因此執行款未得到及時發還。執行工作陷入困境,該案只得終結本次執行。
檢察官在查閱刑事執行卷宗時發現,刑事判決書附有90名被害人的姓名和違法所得核算的退賠比例金額,但沒有被害人的聯系方式。隨后,檢察官經協商查閱了楊某詐騙案的電子卷宗,在被害人詢問材料中發現了大部分被害人的聯系方式和身份證信息。檢察官將90名被害人的聯系方式和身份證信息制成表格,交給法院執行部門辦案人員。因案件涉及被害人較多,巨鹿縣檢察院建議法院于一周內通知所有被害人領取退賠款。法院立即啟動恢復執行程序。
此外,檢察官在清查楊某名下財產時發現,楊某經營著一家裝飾門店,且其女兒在一所私立學校就讀,學費遠超公立學校的收費標準。檢察官遂將這些線索同步提供給法院執行人員,并聯系社區矯正機構做楊某的思想工作。在各方努力下,楊某補足了全部賠償款,并將2萬元罰金交到法院。
隨后,巨鹿縣檢察院派員到法院執行局對發還執行款進行現場監督,除一名被害人去世、一名被害人在國外,88名被害人全部聯系到并核實了身份信息和銀行賬戶。3月28日,88名被害人全部拿到了賠償款。
近日,巨鹿縣檢察院調閱該縣法院2022年至今的終結本次執行案件卷宗,發現有20起執行案件存在需退賠被害人,但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本的情況。在總結該案經驗的基礎上,該院依法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大對被執行人線下財產的實地調查力度,加強執行部門與刑事審判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確保將被害人的損失足額盡快發放,切實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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