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認真追柯南的友友,應該經常聽到一個詞“不在場證明”。
在偵探劇和推理小說里,這玩意基本等于“脫罪通行證”——只要你能證明案發當時你人在別處,那基本就洗脫嫌疑了。
問題是,不在場證明可以偽造啊?。╞ushi)
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名偵探柯南》里,那些讓人直呼“這也行?”的偽造不在場證明的騷操作。
當然啦,本文純屬分析柯學手法,現實中動歪腦筋就等著進局子,監控一查全穿幫!
一、時間型不在場證明:用“時間錯覺”脫罪
1.錄音偽裝時間點
常見手法就是——提前錄下電視節目的時間聲音、某人報時的語音,然后設定在特定時間自動播放。
兇手聽著錄音,做出“我當時正在看電視”的假象。
當然也有變種,就是使用電話對話,例如《綜合醫院殺人事件》。
但這個方法有個大bug:真人說話和電子音的感覺是不同的。
2.偽造殘留時間
兇手提前做了手腳,在作案的時候,有出現在另一個地方的證據,就能讓警方誤以為案發時間,他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是不是想到了《天下第一夜祭殺人事件》,兇手就是一年前在慶典拍照,一年后殺完人再跑來拍跟一年前連接的照片,讓人以為他一直在慶典上。
二、地點型不在場證明:用“空間誤導”制造假象
1.隱藏捷徑
表面看,兇手在大家面前現身的時間,與前往案發現場的來回時間根本對不上。
但實際上?他提前發現了一條秘密通道,走了地圖上沒有標記的捷徑,成功快進。
這個手法在《河豚火鍋對決推理之旅》中有體現,這一集犯人大江原悟抓準了海潮趨緩的短暫時間,穿著潛水衣、背著氧氣筒游過海峽。從而不被大橋、渡船或是海底隧道的監視器拍到偽造不在場證明。(但是這集的犯人是個旱鴨子,并且還受傷未痊愈)
2.事后搬運尸體
兇手制造的是“案發地點”,而不是“第一案發地點”。
也就是說,人早就在別的地方被殺了,然后被偷偷轉移,讓人以為“死者是剛死”。
這個方法一旦配合時間型手法使用,簡直是雙buff疊滿,超難拆解。
當然搬運尸體最離譜的還是《奢華露營怪異事件》,死者被各種“折磨”。
3.改變殺人方式的距離感
比如讓人以為是近身刺殺,其實是用機關、繩索或者遠程手段犯案;
反過來也可以:讓人以為是遠距離射殺,其實兇手就在旁邊。
例如《電視臺殺人事件》犯人就是在樓上射殺樓下的人。
三、人物型不在場證明:動人比動物還難防
1.證人說謊
兇手買通一個“可靠”的證人,讓他作偽證擺脫嫌疑。
這種手法在現實中反而最常見,只不過——偽證罪可是要坐牢的,最多能關7年喔。
當然柯南也做過幾次偽證,例如《偶像的秘密》中柯南就說犯人另有其人。
2.法醫說謊
死亡時間是所有不在場證明的錨點,如果法醫動了手腳、或本身就是兇手,那就更難查,鋼琴奏鳴曲《月光》殺人事件里的犯人麻生成實自己來驗尸。
當然也有利用某些方法改變尸體的死后硬直程度,從而影響法醫的死亡時間判斷,但這種很容易被發現,
(順帶一提,有沒有友友小時候也看過《法眼黑與白》?我小時候還一度夢想當法醫hhh)
3.認錯人
低配版:請人假扮自己,出現在別處制造目擊證人。
高配版:死者和兇手長得像,甚至互換身份,讓人認錯尸體。
這招在劇里每次都讓人驚呼“等等,他不是死了嗎???”
在《紅鬼村火祭殺人事件》中,犯人就是找一個長得相似的人故意讓小五郎跟蹤,從而偽造了不在場證明。
4.苦肉計
兇手提前把自己弄成“病號”狀態,大家都以為他不可能行動。
然后他快速作案,再自己“補刀”把自己弄傷回床上躺著,騙過全部人。
好像第一集就是這樣,犯人自稱自己的腳受傷不能動,實際上早就好了,可以爬過窗臺去作案。
5.假裝被殺
只要大家以為“兇手已經死了”,那后面再出手就能玩心理戰:
或在一個“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的時機犯案,引發集體恐慌
這類劇情在柯南后期偶爾還挺帶感的。
《偵探們的鎮魂歌》真正的幕后操縱者——清水麗子,假裝自己已經跳崖身亡。
不過在如今的社會,不在場證明?是不存在的。
現實社會監控無死角,AI人臉識別、通話記錄、軌跡追蹤、刷臉支付,根本沒有什么完美犯罪。
福爾摩斯說過:
“當你排除一切不可能后,剩下的不管多不可思議,也必定是真相?!?/p>
而現實告訴我們:你別想著排除警方了,警方能排查你祖宗十八代。
所以啊——
看柯南學智商沒問題,可別真動壞腦筋。
畢竟你不是工藤新一,旁邊也沒有一個小學生能幫你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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