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見街頭有賣花者,紅的黃的堆疊在竹筐里,像極了舊課本里畫的胭脂盒。行人匆匆走過,有人彎腰揀選,有人瞥一眼便走,臉上俱是笑或不笑的模樣。
我站在街角看了許久,忽然覺得這日子大抵是商家造出來的噱頭,卻偏要扯上“愛”的旗號,倒像是給銅錢鍍了層金粉,看似好看,實則仍脫不了銅臭的底子。
近來常聽人說“自我實現”“自我滿足”,這兩句話聽起來冠冕,細想卻頗有些蹊蹺矛盾。
譬如說:每日里忙忙碌碌,偶爾給自個兒添件新衫、午餐時加點葷菜,算得上“滿足”了么?又或者,夜深時讀半卷書,喝一口小酒,便算得“實現”了么?大約未必。
人總是要給自己尋些由頭的,就像阿Q摸自己的頭皮,總得編出個“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道理來,才算心安。
但我又想,這“愛自己”倒也并非全是虛妄。
昨個收拾屋子,翻出早年買的一支鋼筆,筆尖早已生了銹,卻仍用禮品盒裝著。忽然想起那時節,省了半月的葷菜錢買下它,握在手里舍不得用,如今想來,倒比后來買的金筆更覺親切。
原來人最該愛的,本就是那個“舍不得”的自己,那個在困苦里仍懂得疼惜自己的魂靈。
世人總把“愛”字看得太重,仿佛非要有個人對著月亮起誓,才算真愛。卻不知,晨起給自己煮一碗熱粥,夜歸為自己留一盞燈,這些瑣碎的、笨拙的疼惜,才是實打實的情分。
就像院子里的老梅,未必有人天天來賞,卻年年都開得認真,不為別的,不過是“我自開我的花,與旁人何干”的倔強。
520這日子,大抵是要寫些甜膩話的,但我偏不肯。
我只愿你能記得,當你在鏡前系領帶、剃胡須時,看見的不只是一張面孔,而是一個值得疼惜的靈魂;
當你在深夜里揉皺稿紙或咽下委屈時,能對自己說一句“辛苦了”,而不是把眼淚咽進肚子里——這大約,才是“愛自己”的真義。
窗外的花還在賣,買花的人換了一撥又一撥。我轉身走進巷子,見墻角的野草在風里晃了晃,忽然覺得,這天地間最自在的,莫過于不為取悅誰而生長的草木。
人若能活得像株野草,不依附,不迎合,只向著陽光野蠻生長,大約才算是真正懂得了“自我”二字。
寫至此處,忽聞遠處有賣糖炒栗子的香氣,于是擱筆,摸出兜里的銅子兒——管他什么520,先給自己買包熱栗子要緊。
忽又想起:莫不是熱栗子也趁著這被發明的日子,放肆散出勾人的甜香引我消費?
如此想下去,竟連對自己的疼惜,都要被算在 “消費主義” 的賬上——這人間荒誕,大約便是連呼吸都要被標上價碼的。
可我偏要咬一顆滾燙的栗子,任甜糯在舌尖炸開:縱是商家織就天羅地網,我這一點真心實意的貪念,總不該算罪過的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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