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華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63.SH,下稱“華熙生物”)5月17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炮轟”券商研報一事,5月20日,華熙生物方面告訴經濟觀察報,“對于這些罔顧科學事實的內容,華熙生物已于上周向證監會反映”“我們相信監管部門會問詢有關機構,目前大部分機構已刪除了錯誤研報,華熙生物也接到了部分券商的道歉”。但是華熙生物未透露券商機構的道歉內容及其他市場反饋。
5月17日晚間,華熙生物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概念總在重演,科技永遠向前》一文,指責部分券商研究報告通過對比透明質酸(玻尿酸)與重組膠原蛋白成分,鼓吹透明質酸“過時論”,誤導市場。
華熙生物在文中提及10篇行業研報,涉及9家券商機構。針對華熙生物的質疑,5月20日,經濟觀察報記者致電被華熙生物“點名”的華泰證券、方正證券、平安證券、西部證券、信達證券等機構。其中,華泰證券工作人員表示需協調相關部門對接,但截至發稿前,對方未作進一步回復;方正證券工作人員稱,以公司官方公告為準;平安證券與西部證券工作人員均表示對涉事研報內容不知情;信達證券表示不清楚由哪個部門負責。
參與撰寫華熙生物所提到的研報的兩位分析師5月20日向經濟觀察報表示,研報的內容均合規,也并非外界所說的“站臺巨子生物(02367.HK)”。其中一位撰寫人表示,研報是根據客觀的公開資料整合撰寫。另一位分析師稱,若需要論述兩種不同的成分,分析師通常不會進行絕對比較,而是各自論述優劣勢,保持平衡客觀。
華熙生物:很遺憾“相關方”未參與討論
華熙生物“點名”華泰證券、安信證券、國金證券等多家證券機構發布的研報,認為這些研報為“某重組膠原企業站臺”,本質是“一場由‘浮躁資本’構建的題材幻象”,是為了“營造比透明質酸產業更大的預期”。
以華熙生物援引華泰證券發布的《巨子生物(2367 HK)始于膠原,不止膠原》為例,該篇研報寫道,“與玻尿酸相比,重組膠原蛋白具有更多生物學特征,在美白、抗衰、再生、修復等領域具有更加多樣化的應用場景”“相較于玻尿酸有潛在交聯劑殘留‘饅化臉’的風險,重組膠原蛋白在安全性等方面具有相對優勢”。
華熙生物對經濟觀察報稱:“這些摘錄于文中的內容均為缺乏科學依據的表述,大量內容沒有經過第三方專業論證,沒有任何公開論文或國內外研究,也不顧國家藥監局相關產品的審批證書數量的基本結果對比。甚至錯誤宣傳B強于A,B安全性高于A。”
5月19日晚間,中國整形美容協會、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共同發布《中國醫美和美妝行業健康生態倡議書》,呼吁全行業從業者及資本市場“回歸科學本質與商業文明初心”。華熙生物官方微信公眾號隨之轉發。
華熙生物方面告訴經濟觀察報,華熙生物在發布聲明之前與上述兩家行業協會進行了溝通并獲得支持,“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及中國整形美容協會非常了解行業的技術、演進方向和目前市場壞境面臨的挑戰和資本市場概念切換帶來的問題”。
5月20日,中國整形美容協會秘書長朱美如告訴經濟觀察報,協會的發聲是對全行業發起的科學倡議,并稱華熙生物去年出了一些問題,業績下滑、團隊貪腐,“有協會背書,對華熙(生物)是正向的影響”。
華熙生物進一步告訴經濟觀察報,建立健康、理性、透明的市場生態還需要平臺和行業企業的共同努力,“我們很遺憾地看到目前相關方似乎并沒有興趣在科學話題上展開公開的討論,而是聚焦于去小紅書、微信等平臺制造評論,這并非是響應行業對數企業呼吁的行為”。
但是就“相關方”所指是誰的問題,華熙生物未作進一步解釋。
從華熙生物公眾號文章點名的券商報告看,均指向“重組膠原蛋白第一股”巨子生物。2024年,巨子生物全年營業收入為55.39億元,同比增長57.07%,首次超過華熙生物。巨子生物核心品牌可復美貢獻了其82%的營收,該品牌的核心技術是其自主研發的重組膠原蛋白成分。
華熙生物是玻尿酸行業的龍頭企業。2024年,華熙生物營業收入為53.71億元,同比下降11.61%,凈利潤為1.74億元,同比減少70.59%。
對于華熙生物提出的對重組膠原蛋白成分的質疑等問題,截至發稿,巨子生物未作回應。
研報撰寫人回應:研報合規、非“站臺”具體企業
5月20日,參與撰寫其中一篇研報(信達證券研報)的分析師告訴經濟觀察報:“我覺得,我參與撰寫的這篇研報并不是在為巨子生物‘站臺’,(我)只是將一些客觀的公開資料整合撰寫。研究報告里面提到的對比重組膠原蛋白和透明質酸部分,都是經過專門的合規質控審核的,都是有底稿和依據的。”
該分析師已從信達證券離職。針對如何對研報進行“合規質控審核”一事,信達證券工作人員稱,“采訪涉及的問題不知道哪個部門負責,沒有這方面信息”。
在另一篇《重組膠原蛋白龍頭,醫美構建第二增長曲線》券商研報中,涉及到“對比研究”的表述為:“與透明質酸相比,膠原蛋白在填充和修復上具有明顯優勢”。
撰寫該研報的分析師告訴經濟觀察報,研報的撰寫基于公開資料,即便有兩種成分相比較的論點,也需要分析師在論據上實現自洽,并證明自己的觀點符合基本事實邏輯,這也是最基本的研報合規要求。
“研報的合規審核很嚴格,包括論述是否合理、數據來源是否公開、客觀。”該分析師稱,醫美行業涉及生物化學等專業領域,其研發的核心技術成分是分析某家企業的重要考慮因素。該分析師稱,若需要論述兩種不同的成分,分析師通常不會進行絕對比較,而是各自論述優劣勢,保持平衡客觀。
經濟觀察報記者查詢該分析師撰寫的研報發現,其涉及到重組膠原蛋白與透明質酸的成分對比段落完整表述為:“與透明質酸和肉毒毒素相比,膠原蛋白由于動物源性膠原蛋白生產成本高且安全隱患大,在肌膚煥活應用方面的市場份額較小。然而,與透明質酸相比,膠原蛋白在填充和修復上具有明顯優勢。”
該分析師同樣否認研報的撰寫是為巨子生物“站臺”,“研報類型分為個體的公司研報和行業研報,這篇研報就是論述巨子生物的公司研報,即便是個體的公司研報,也會將行業內的相關公司做橫向對比”。該分析師稱,研報撰寫所參考的信息渠道有其他券商研報、公司公告、媒體報道,包括券商所付費的行業數據庫等。
對于此次被華熙生物“點名”,該分析師表示,“若數據不合規確實會受到影響,但企業對研報中某一觀點的點評應該不在此范圍內”。
(作者 羅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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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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