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婚姻登記改革看身份證明簡化之道
2025年5月10日,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開始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變化是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本,僅憑身份證即可辦理。這一改革不僅體現了政務服務便民化的趨勢,而且反映出我國社會治理的重要進步。長期以來,各類辦事機構對身份證明材料的過度要求,已成為群眾辦事的一大堵點。此次婚姻登記制度的調整,應當成為推動身份證明全面簡化的契機,促使相關部門重新審視那些煩瑣且無實質意義的證明要求,真正踐行“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服務理念。
筆者認為,在信息化程度較低的年代,戶口本作為家庭戶籍的法定憑證,確實在身份核實、社會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隨著電子政務建設的深入推進,身份證的防偽技術、信息集成度及數據互聯能力已大幅提升。如今的身份證不僅具備生物識別功能,還能通過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實時核驗持證人的婚姻狀況、戶籍信息等情況。在此背景下,仍要求群眾額外提供戶口本等證明,似乎多此一舉。
事實上,許多辦事機構對戶口本的依賴,并非出于實際管理需要,而是源于慣性。一些部門固守傳統流程,未能及時適應技術進步帶來的變革,甚至將多重證明視為規避責任的“護身符”。這不僅增加了群眾的辦事成本,也暴露了政務服務與時代脫節的問題。婚姻登記取消戶口本要求,恰恰證明身份證的信息承載能力已足夠支撐大多數政務服務的辦理,其他領域理應跟進。因為,在技術手段高度發達的當下,戶口本造假并非難事,而基于全國聯網數據庫的身份證核驗手段更為可靠。
在數字化時代,許多國家已推行“一證通”服務,如韓國的“住民登錄證”、新加坡的“國民身份證”,均能覆蓋絕大多數政務服務場景。我國若繼續維持“多證并行”的模式,既不符合國際趨勢,也會給群眾帶來諸多不便。
婚姻登記取消戶口本要求,看似只是一項具體流程的調整,但其象征意義不容小覷:只要技術和管理能力允許,政務服務就應盡可能減少非必要的證明要求。這一邏輯同樣適用于其他領域。例如,在房產交易、子女入學、社保辦理等民生高頻事項中,戶口本仍被許多地方列為必需材料。然而,這些事項的核心信息(如產權歸屬、親屬關系、戶籍情況)完全可以通過身份證調取的數據進行核驗。若相關部門能夠打破信息孤島,推動跨部門數據共享,完全可以在不降低安全性的前提下,大幅減少證明要求。
此外,此次改革也為“證明事項清單”的動態優化提供了范例。國務院近年來多次清理奇葩證明,但少數地方仍存在“清單外增設”現象。未來,應建立更加剛性的證明事項準入機制,凡是能通過電子證照、數據共享獲取的信息,則不得要求群眾重復提供。同時,可通過立法或政策明確身份證作為基礎身份證明的優先地位,限制辦事機構隨意增設附加條件。
《婚姻登記條例》的修訂是一次值得肯定的進步,但這不應是終點。在數字中國建設的大背景下,身份證明的簡化不僅關乎便民利民,更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標尺。有關部門應以此次改革為契機,全面梳理各類政務服務中的冗余證明,充分利用技術手段替代傳統紙質材料,真正實現“一證通辦”。
政務服務的優化,本質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體現。當婚姻登記這樣的“人生大事”都不再需要戶口本時,那些墨守成規者更應反思:我們是否真的需要那么多證明材料?唯有打破慣性思維,順應技術發展趨勢,才能讓群眾享受到更為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也讓社會治理更加契合時代需求。(王孌)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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