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平臺上,很多網友曬出了“景區擺攤賣蜜雪冰城檸檬水”的視頻。不少網友在景區門口、公園門口遇到了專賣蜜雪冰城檸檬水的老年人或年輕人。
據博主“黃腿腸”稱,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區,周邊只有賣礦泉水和冰棍的流動小販,沒有便利店,一位博主發現商機,通過外賣一次性訂購幾十杯蜜雪冰城檸檬水,利用外賣保溫箱搭配冰瓶進行保存,在景區道路對面人少卻顯眼的位置擺攤售賣。
該博主將原價4元(成本3.4元)的檸檬水加價到6元出售,3個半小時內賣出98杯(含自飲2杯),最終獲利254元。
在網上搜索可以發現在不同時間和地點,也有類似擺攤售賣蜜雪冰城檸檬水的視頻。還有網友稱自己在演唱會場館外擺攤2小時,通過二次售賣蜜雪冰城的檸檬水,凈收入超200元。
與此同時,相關話題登上熱搜。
對此,蜜雪冰城客服表示,已記錄相關情況,并反饋給公司相關部門,由專人核實是員工出店售賣還是他人轉賣。
此事件也引發了網友對個人轉售商品行為的法律邊界和商業道德的討論。
一些質疑者擔憂無證經營泛濫可能擾亂市場秩序,若存在飲品保管不當的風險,一旦出事可能牽連品牌方聲譽受損。
多數網友則持支持態度,認為轉賣蜜雪冰城檸檬水為大眾提供了便利,比如免去景區排隊等待購買的時間、即便加了價仍低于其他高價飲品,且屬于合理商業行為,“明碼標價、自愿購買”則可接受。
此前315前夕,蜜雪冰城因“使用隔夜檸檬片”被曝光,但不僅沒有“塌房”,反而相較之前更火爆。
事件曝光后,媒體連續推出“平價的蜜雪冰城擁有豁免權嗎”“平價不是蜜雪冰城的萬能擋箭牌”“用隔夜檸檬就是錯了”等批評性話題,認為企業應避免“低價豁免權”和消耗用戶的“信任儲蓄”。
不過網友卻對蜜雪冰城表現出驚人的寬容,普遍以“4元還要什么自行車”“用的可是真檸檬”等表達對蜜雪冰城的支持。
此次轉賣事件中,部分消費者延續了對其低價策略的包容態度,認為其性價比優勢仍不可替代。
蜜雪冰城以低價策略著稱,如2元的冰淇淋、4元的檸檬水,在動輒幾十元一杯的新茶飲市場中,成為“價格洼地”,也形成了“高性價比”的消費認知。
得益于蜜雪冰城的價格優勢,不少網友認為在景區或公園里售賣蜜雪檸檬水賺差價的路子可復制性很強,景區內礦泉水價格普遍較高,6元的檸檬水能夠接受,這種靈活的賺錢方式沒準能積累人生第一桶金。
不過,對于倒賣蜜雪冰城檸檬水賺差價的行為是否可行,還是看看律師怎么說。
律師指出,消費者合法購得的正品,在未改變商品性質、包裝和商標的情況下轉售,通常不構成商標侵權。
使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表明產品來源,非惡意侵權,且未對品牌造成負面影響,一般不構成侵權。
對于加價轉售的行為,律師表示,蜜雪冰城將產品售出后,購買者即享有處置權,加價轉售本身不違,品牌方亦無權約束轉賣價格。若品牌方限制轉售價格,可能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同時,轉賣者若未辦理營業執照或違反地方流動商販管理規定,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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