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博主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區擺攤轉賣蜜雪冰城檸檬水的沖上了熱搜,4塊錢的檸檬水,博主是加價到了6塊錢來賣,三個半小時賣出了98杯,是凈賺了254塊!
這個消息一出,就引起了非常大的關注!而蜜雪冰城官方也是做出了回應,表示:核實情況,查清楚到底是自家員工還是野生攤主在擺攤。
根據博主的描述,他發現景區內的便利店很少,游客想買杯冷飲都很難,于是就靈機一動直接外賣下了幾十杯蜜雪冰城的檸檬水,用保溫箱加冰保鮮,拉到景區對面擺攤進行轉賣。
4塊錢的檸檬水,它是賣6塊,差價兩塊,這兩塊看起來不是很多,但是架不住它銷量特別大。
半個小時就賣出了20杯,3.5個小時就賣了98杯,包含了自己喝的兩杯,凈利潤是達到了254塊錢。
其實類似的操作在其他景區也被拍到過,但是至今也沒有人說得清楚,這些攤主到底是蜜雪冰城的員工還是二道販子呢?
那么關于這個加價轉賣到底違不違法呢?蜜雪冰城管不管得了呢?
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李經昕律師做出了解讀:
那么這個檸檬水只要是在正規渠道買的,沒有造假,沒有囤貨炒作,單純的加價賣是不算違法的。
那么蜜雪冰城到底管不管得了呢?品牌方一旦把商品賣出去,消費者其實是有權自由處理的,蜜雪如果強行限制轉售的話,反而是可能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
攤主有個是沒有營業執照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可能是違反了流動商販管理的規定,但這屬于市場監管的一個范疇,和蜜雪冰城是沒有關系的。
的問,攤主掛著蜜雪冰城的招牌算侵權嗎?律師認為只要是標識使用合理,不損害品牌形象,大概率是不構成惡意侵權的一個行為的。
事件發酵以后,大家都吵翻了天,景區物價高市場時人家解決了需求還能賺差價,很多網友認為沒有問題。
也有網友認為這和黃牛有什么區別,景區就該明碼標價。蜜雪冰城走的本來就是薄利多銷的一個線路,這樣的話有人擔心會把口碑給玩壞了。
別看現在有人吐槽這種倒賣行為,但是有人要黑蜜雪冰城的話,網友反應很激烈的。就比如說今年的3月份,蜜雪冰城被爆出了使用隔夜的檸檬片,結果評論區都支持蜜雪冰城。
但是換一個角度來想,為什么消費者愿意買加價的蜜雪冰城,也不愿意多走一些路去找門店購買呢?這是不是代表大家已經能接受這樣的方式呢?
如果你是消費者,你會去買這種倒賣的蜜雪冰城檸檬水嗎?對于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本文綜合自@經視直播、@新浪財經、@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官方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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