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溫州一母親疑毆打9歲女兒致死后,青島一9歲男孩又疑被其父親毆打致死。接連發生的家庭悲劇刺痛了公眾的神經。
實際上,家庭教育中,毆打孩子視其情節都有明確的法律約束。我國有多部法律明確規定,如果家長持續對孩子實施虐待行為,導致孩子死亡,可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有更惡劣的情形,比如家長在打罵中使用具有明顯傷害性的手段,像棍棒、刀具、捆綁等,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如果在調查中發現監護人經常毆打子女,那還可能構成虐待罪,數罪并罰。
編輯: 翟靜
責編: 魯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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